杭州市清河实验学校

语文类外语类

二手房 (10个小区)

共123套

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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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在服务区,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且符合《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17年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学龄儿童。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杭州户籍学龄儿童,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招生简章

清河实验学校小学部2015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接上城区教育局通知,201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服务区,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且符合《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15年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学龄儿童。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杭州户籍学龄儿童,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二、报名时间 (1)2015年6月21日:本学区(详见附1)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00 (2)2015年6月22日:本学区(详见附1)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 1.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②其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③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开始按规定交纳)。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3.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下同)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 (4)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向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可向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办法 (一)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4.因本校分别与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小学实行双学区制,如实际报名人数超过额定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如果本校报名人数超出105人而少于120人,且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小学的报名人数也超过105人时,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到每班40人,招到120人为止。 (2)如果本校报名人数超出105人且大于120人,并且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小学的报名人数也超过105人时,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到每班40人,招到120人。然后以随机抽签形式,从本校报名的所有学生中抽取出大于120人的人数,(如报名130人,就要抽出10人),随机抽取的10人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随机抽签的程序公平、公正,由双方学校、家长代表等参加,接受监督。 报名学生最终录取学校以调配结果和录取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教导处联系。垂询电话:0571―86598366 杭州市清河实验学校 2015年6月8日 附1:本校登记范围。 杭州市户籍学生: 【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 非杭州市户籍学生: 【南星街道所辖的玉皇山社区、白塔岭社区、水澄桥社区、海月桥社区、馒头山社区、复兴街社区、紫花埠社区、美政桥社区、紫阳街道所属的新工社区、凤凰社区、春江社区、甬江社区、北落马营社区、候潮门社区】 附2: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杭州市户籍学生: 凭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接种卡报名登记。 非杭州市户籍学生: (一)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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