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小学华成校区
- 别名简称:
天河华成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学校地址:
天河区天河北街38号
二手房 (20个小区)
共830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201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入学程序。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对口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有效后,于2016年5月21日至23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公示并报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和《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儿童,于2016年5月21日至23日,提交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地段小学进行审核,经公示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 不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和《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5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入“民办学校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选择1-4个民办学校志愿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16年8月29日向地段对口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三)招生地段。 体育西路101-191号;体育西路105号、105号之一、之二、之三天文苑;体育西路127―131号、131-1号、131-2号西雅苑;天河北街4-30号(双号)侨苑小区;天河北街1、3、5、7号体育村小区;文明小区;天河北街9号绿庭苑;天河北街32号体工队;天河北路82-88号(双号)光华大厦;天河路99号天涯楼;天河路93号海角楼;悦新街1-11号(单号)广空天河干休所;天河直街;天河直街102-120号双号干休一所;天河直街130-144号双号干休二所;天河直街146号干休四所;天河直街1-87号单号华苑小区;天河直街30号之一华翰大厦;天河直街150-154号尚园小区;天河直街148号体育西苑;广州大道中东河苑小区;广州市大道中954号-980号(双号);广州大道900号金穗大厦;广州大道中932―938号(双号);广州大道中944―952号(双号);广州大道中1078号;广州大道中1268号、水荫横路19-35号单号广州体育学院宿舍;天河北路175―181号祥龙花园;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大厦;天河北路251号A栋、253号B栋、255号C栋荟雅苑;林和中路天誉花园;林和街中怡城市花园;林和西路63号南粤阁;河源大厦;林和西路103、105、107、109、111、113号计经大楼;林和西路115号建设局小区;林和西路121号恒康阁;林和中路林和苑。 (四)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生班数3个。 (五)学位安排。 学校按“人户一致”原则录取地段生。“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拥有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 具有本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学校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并报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六)资料审核时须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伴,在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原件),则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需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逾时不办理者,视为放弃我区入学资格。 (七)特长生招生。 我区公办小学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 (八)民办小学招生。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6〕14号)要求,本辖区内的民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于2016年4月15日后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招生工作完成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成教办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咨询电话:38476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