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第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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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9个小区)

共453套

入学条件

  • 其他信息:

    (1)招生条件 小学: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本招生方案中招生原则的三个原则。 初中:201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满足本招生方案中招生原则的三个原则。 (2)招生方式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初中:学生持户口簿、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中招生服务划片的范围为片区内的学生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满足本方案招生原则的第(三)条原则的,学校收齐相关证明资料,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3)招生时间 小学、初中学校在6月30日前完成服务范围内学生户籍审核登记。初中7月15日前完成服务范围内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的审核,小学要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劝返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将今年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及报名手续,及时告知家长。

招生简章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本着五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九年义务教育高质量的巩固和提高;有利于课程改革的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利于突破幼儿教育,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有利于维护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常态随机分班”的原则。严格按照花溪教育局划定的服务片区就近入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划重点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学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分班。 (二)“户籍一致”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与父母亲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户籍在同一户籍上。凡符合“户籍一致”的原则,就在片区内学校就读。 (三)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 花溪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招生工作。对花溪区符合大建设拆迁政策的被拆迁户和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持有相关证明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子女;达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子女、智障儿童少年等有特殊情况群体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有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与片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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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