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小学
- 别名简称:
汉民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不要求
- 学校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桂林市漓江路41号
二手房 (8个小区)
共81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根据七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林市穿山小学定于2016年6月25、26日两天进行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孩子,请家长带上小孩和以下必备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报名。 一、入学条件 1、年龄: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孩子; 2、招生对象: (1)桂林市市区户籍、居住地在我校学区内的学区生; (2)非桂林市市区户籍,居住在穿山小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外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包括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雁山区单户子女、父或母户籍四城区子女、持《居住证》的人才子女、驻桂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及外国学生)。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6个班270人 。 三、穿山小学学区范围 1、漓江路从漓江桥至骖鸾路口南侧 2、穿山村委1―27组 3、七星花园、穿山小街、光学仪器厂、梨子园 4、住地在施家园的农业户, 施家园梨园路以南的非农户(如:龙隐苑一区、龙隐苑二区、电视台宿舍等) 5、新建小区:国展购物公园、中软现代城、时代天悦、香格里拉、漓江路一巷同和颐园、漓江路13号竣为公寓及天香佳园小区。 四、报名具体材料(报名时请带齐所有材料原件和上交A4复印件一份) 报名材料 材 料 说 明 备 注 学区生 户口本 户口首页、父、母、孩子共4页。 父母离异的,出示《离婚证》和孩子监护权证明书。收养领养的出示民政局有关证明。 住所 证明 父母有房产的:出示父母姓名的《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宅基地证明、建筑证、拆迁协议等以上居住地证明中任何一项 1、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我校学区范围内。 2、有多套房产以常住地房产报名,不得一生多报学校。 父母无房产的:需出示桂林市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及所有子女《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住祖辈房的,需提交房产证、无房证明)。本地农业户口不需开无房证明。 父母、孩子户口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一起,且居住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的,出示爷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土地证等居住证明。 出生证 医院开具的《医学出生证》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户口本 户口首页、父、母、孩子共4页。 父母离异的,出示《离婚证》和孩子监护权证明书 出生证 医院开具的《医学出生证》 居住证 公安部门办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至2016年8月31日已一年以上) 《居住证》的签发日期未满一年的,需出示公安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居住证过期的需换证并把过期居住证复印留存。 住所证明 父母有房产的:出示父母姓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 1.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我校学区范围内2. 至2016年8月31日已一年以上 父母无房产的:出示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地税局租房完税证明和发票) 至2016年8月31日已一年以上 工作证明 务工:提交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 至2016年8月31日已一年以上 经商:父母姓名的《个体营业执照》或父母姓名的门面缴税发票 缴税发票必须真实,至2016年8月31日已一年以上。 父(母)四城区户籍子女 户口本 1、学生户口;2、父或母一方为四城区户籍的户口本 集体户口无效 出生证 2、学生与该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出生证》 住所证明 父(母)姓名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 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租房无效 雁山区 单户 户口本 1、学生户口;2、父或母一方为四城区户籍的户口本 集体户口无效 出生证 2、学生与该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出生证》 住所证明 父(母)姓名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 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租房无效 港澳台胞子女 外国学生 身份证明 就读学生及父母户籍资料或港澳台身份证 居留证 就读学生及父母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留证》 回乡证 就读学生《回乡证》或桂林市台办出具的《桂林市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只有台湾籍父母子女需要 住所证明 父母有房产的:出示父母姓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 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我校学区范围内 父母无房产的:出示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地税局租房完税证明或发票) 驻桂现役军人(武警)子女 户口本 户口首页、父、母、孩子共4页。(父母户口分开的需出示孩子《出生证》;父母离异的,出示《离婚证》和孩子监护权证明书。 七星区教育局报名 驻桂现役军人证明 桂林市警备区或七星区人武部出示的驻桂现役军人(武警)证明 住所证明 父母有房产的:出示父母姓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 父母无房产的:出示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地税局租房完税证明和发票) 四、咨询、招生时间及地点安排 1、前期现场咨询安排(咨询电话2221894,上课无人接听请稍后拨打;现场咨询时间请到现场窗口咨询) 现场咨询时间 6月6、8、12、13、15、17日(6天)下午15:00-17:00 现场咨询地点 穿山小学大门口 咨询内容 1、解答家长报名疑问;2、初验报名材料,告知补齐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告知原因。 2、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名登记时间 2015年6月25、26日 8:00―16:00 报名登记地点 穿山小学尚德楼2楼 五、五、新生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外来人员子女录取与报名登记先后顺序无关,录取名单需公榜宣布。 2、真实有效原则。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予安排。 六、注意事项 1、按教育局规定,雁山区、临桂区户籍学生不符合条件的,由雁山区教育局、临桂区教育局负责分配至雁山区、临桂区公办小学就读。 2、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实地核查各项资料(含家庭住址、务工经商地点等),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生多报学校等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学校就读。 3、8月9日―13日,学校张榜公布《预录学生名单》。 4、8月15日,家长凭学生户口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再录取)。 桂林市穿山小学 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穿山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