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无要求
- 学校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86号
二手房 (6个小区)
共87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桂林市汇通小学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的学区生、雁山单户子女、父或母户籍四城区子女、持《居住证》的人才子女、驻桂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及外国学生。 二、学区范围 1.非农业户 朝阳路北侧,普陀路从朝阳路口到六合路口地段两侧,环城北二路1-20号,六合路66号及之后的门牌号,金鸡路1号、2号、17号、68号、74号,靖江路1号。 2.农业户 穿山街道办事处1、2、3、4组(汇丰村),朝阳乡岩前村委竹桥村,朝阳乡新建村委唐家里村、毛家村、挂子山村。 二、时间安排 1.前期现场咨询安排 2017年5月19、22、24、26、31、6月2日的下午14:30-17:00在学校大门处进行现场咨询(每天限号50人),对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发放报名号。 2.报名登记:2017年6月10日—11日, 8:00—16:00。 学生录取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家长不需辛苦提前排队。 3.公布录取新生名单:2017年8月9日—14日 4.发放录取通知书:2017年8月15日(学校教导处) 请家长仔细阅读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准备好就读的材料(审核材料原件,提交A4纸复印件1份,不需装订),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如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陪同孩子报名人员须出具监护人的委托书。 三、报名地点 桂林市汇通小学校内,具体见当日指示标志。 四、学生就读办法 1.外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临桂区户籍(除临桂镇户籍)随迁子女 居住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外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临桂区户籍(除临桂镇户籍)随迁子女按以下相应居住路段到以下学校咨询、报名登记: 西南中心校本部: ①朝阳路3号、21号奇峰小筑 ②普陀路从朝阳路口到六合路口地段两侧 ③环城北二路1-20号 西南中心校新建分校: ①六合路66号及之后的门牌号 ②朝阳乡岩前村委竹桥村,新建村委唐家里、毛家村、挂子山村 ③金鸡路1号、2号、17号、68号、74号,靖江路1号 ④穿山街道办事处汇通路1、2、3、4组(汇丰村) 2.桂林市四城区(象山、秀峰、七星、叠彩四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在城区的(如:**路**号)学生以实际常住地为准,户籍地址在农村的(如:**村)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其他类别的学生以实际常住地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齐全材料。(各类别学生就读所需材料见下表) 类别 提交材料 三符合本地户籍生 (孩子及监护人四城区户籍,监护人有独立产权房) 1.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子女户口页,父、母、孩子户口不在同一册的需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离婚证和孩子监护权证明; 2住地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明、建筑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拆迁协议等任何一项; 3.出生证。 非三符合本地户籍生(一) (孩子及监护人四城区户籍,孩子监护人无产权房屋) 1.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子女户口页,父、母、孩子户口不在同一册的需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离婚证和孩子监护权证明; 2.住地证明: 非农业户:租赁合同附父母及其所有子女无产权房屋填报表(由教育局统一查询); 农业户:宅基地证明或建筑证(无则提供村委会证明),不需无产权房屋证明; 3.出生证。 非三符合本地户籍生(二) (孩子及监护人四城区户籍,孩子监护人与他人共有房产) 1.户口簿:首页、父、母及子女户口页,父、母、孩子户口不在同一册的需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离婚证和孩子监护权证明; 2.住地证明:共有房产证附父母及其所有子女实有产权房屋填报表(由教育局统一查询); 3.出生证。 驻桂现役军人子女 (在七星区教育局报名) 1.户口簿及出生证,父、母、孩子户口不在同一册的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市警备区或区人武部出示的驻桂现役军人证明; 3.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中任何一项)。 特殊贡献人才子女 1.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2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特殊贡献人才证明。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学者; (3)博士生导师; (4)取得博士生研究生学历; (5)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省(部、委)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6)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的; (7)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 华侨子女 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就读证明 港澳台胞子女 1.孩子及其父母的港澳台身份证或户口簿; 2.公安部门核发的居留证; 3.回乡证或桂林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桂林市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4.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中任何一项。 外国学生 1.孩子及其父母的签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住地证明: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父(母)四城区子女 (孩子为四城区以外户籍,孩子的一位监护人有桂林市户籍和我校学区房产) 1.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出生证; 3.监护人结婚证; 4.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中任何一项。 雁山单户 (孩子雁山区户籍,孩子的一位监护人有桂林市户籍和我校学区房产) 1.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出生证; 3.监护人结婚证; 4.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中任何一项。 附件1: 桂林市汇通小学学区生就读特殊问题解答 1.孩子父母购买了单位集资房并入住,无房产证,无完税证明,住地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单位出具的购房及已居住证明”。 2.孩子父母租住单位公房,住地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父、母、所有子女的无房产证明”。 3.孩子父母租住私人房产,住地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父、母、所有子女的无房产证明”。 4.超过七周岁仍未就读的儿童今年怎样补办理缓学申请? 答:①残疾或疾病原因的:凭残疾证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去七星区教育局办理。 ②无残疾或疾病原因未就读的:由孩子父母写出详细的未入学原因书面汇报材料,孩子父母双方均签字、盖手印,将汇报材料于报名时交学校。 5. 今年已满六周岁,因残疾或疾病怎样办理缓学申请? 答:凭残疾证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去七星区教育局办理。 6.已购其他学校学区房,因未交房无法入住,现暂住地在我校学区,在哪校报名? 答:住地证明为“购房合同(或房地产商出具的还未交房的证明)+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按现暂住地报名,待交房后给予一个学期的装修期,期满后转至房产所在地学校(孩子父母先与学校签订好协议)。 7.农村户籍学生监护人(孩子父、母)无宅基地证明或建筑证,居住地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⑴居住在祖辈处,提供“祖辈的宅基地证明或建筑证”。 ⑵户籍、住地均独立成户的,提供“村委会开具的详细住地证明”。 桂林市汇通小学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四日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桂林市第四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