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潭实验学校

体育类科技类

二手房 (2个小区)

共57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满一年,特殊贡献人才子女居住两年以上

  • 名额规定:

    不要求

  • 招生规模:

    琴潭实验学校小学部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 琴潭实验学校中学部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

  • 其他信息:

    一年级招收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如已在别的学校读过一年级或未满6周岁、户籍或出生证弄虚作假报名的,经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实名查实后将进行清退,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招生简章

琴潭实验学校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亲爱的家长: 根据秀教发[2015]30号招生通知,我校201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如果您的孩子符合下面条件,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证件及复印件,与您的孩子一同到学校进行报名。 一、招生对象:一年级招收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如已在别的学校读过一年级或未满6周岁、户籍或出生证弄虚作假报名的,经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实名查实后将进行清退,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学区范围:甲山街道办事处甲山村委、官桥村委、东莲村委、唐家村委,东莲小区、琴潭三小区、耀和荣裕、红岭御园(中隐路13号)、中隐路56号廉租房、秀峰区A23、A25、B5、B6拆迁居民安置区。 三、报名时间: 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6日早上8: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当天8:00开校门,8:30准时开始,学校不以拿号排队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均给予登记。 四、报名流程: 1、取号:请报名家长于6月3日、4日两天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门卫处领报名号及新生报名表。领号时间:早上9:00—11:00,下午3:00—4:30 2、填表:报名前请按要求将新生报名表如实填写完整,报名时上交。 3、报名:按照领取报名号码上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指定报名地点等候叫号报名(请留意校门口的报名指南)。过时原号作废,报名时间延后。 五、就读办法: 1、学区生:(1)非农户籍适龄儿童根据“三一致”原则,就近入学(即桂林市城区适龄儿童非农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儿童户口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居住房屋一致)。学生及父母无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学区内的需提供由房管局开具小孩及父母三人的房产登记信息系统查询证明、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至少一年的租房完税发票。(2)桂林市农业户籍生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符合以上条件学区生报名时需带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明或租住房证明)、社区医院出具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 2、外来人员(含进城务工、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申请就读,在学校班额未满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的同等待遇。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不予安排: (1)父母及就读子女户籍证明; (2)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截止2015年8月31日,时间在一年以上,以下同); (3)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附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5)母亲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具备以上条件者,由学校查实原件后方可登记。学校于8月2日前核查实际住地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并通知家长将材料复印件交到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于8月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如有不详之处请到学校门卫处咨询,时间:每周二下午第三节课。 咨询电话:18978389935 桂林市琴潭实验学校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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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