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小学

暂无资料
  • 别名简称:

    金源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学校地址:

    金源南里25号

二手房 (4个小区)

入学条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其他信息:

    ①学区内自有住房②学区内无自有住房按《大连居住证》时间先后排序,额满为止。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满6周岁不能建立网上学籍)。 (二)报名顺序 按照①学区内自有住房②学区内无自有住房居住双方老人房子③学区内无自有住房租房的顺序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三)招生办法 1.学区内自有住房的学生。对于学区内家长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入学。 2.学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学生。对于学区内家长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照家长办理《大连市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办理入学(半年以上、一个月以上和临时办理的顺序招生),同时提供与《大连市居住证》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超出学校招生学额部分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入学。 (四)报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自有住房的家长需要提供以下原始证件:(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收据、贷款保险单、水电费、有线电视收据等原件,期房在实际入住后办理入学);(3)户口簿学生一页的复印件(家长签字)。 2.无自有住房居住在双方老人房子的家长需要提供以下原始证件:(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双方老人的房屋产权证;(3)学生、家长《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房产管理部门出具);(4)户口簿学生一页的复印件(家长签字)。 3.无自有住房居住在租赁房子的家长需要提供以下原始证件:(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大连市居住证》(辖区派出所办理);(3)《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房产管理部门出具);(4)与《大连市居住证》住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5)家长在连就业证明(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出具);(6)户口簿学生一页的复印件(家长签字)(市内五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户籍不需要提供《大连市居住证》)。 家长提供的证件一定要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证件将取消录取资格,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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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