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桥梓小学

小班教学外语类

二手房 (7个小区)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一、招生原则 一年级招生原则是按户籍管理,统筹安排,分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公办小学招收具有常平镇户籍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6周岁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起始年龄。截至2015年8月31日未达6周岁的儿童应留园接受学前教育。

招生简章

"2016年秋季常平镇本地户籍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为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有序进行,我镇11所公办小学的招生工作纳入全镇招生规划,于2016年6月23日至24日统一进行招生报名工作。 一、招生原则 一年级招生原则是按户籍管理,统筹安排,分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公办小学招收具有常平镇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6周岁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起始年龄。截至2016年8月31日未达6周岁的儿童应留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招生区域 根据我镇学校的布局和本地户籍人口的分布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区域(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24日。 五、报名办法 根据我镇各小学的招生区域划分安排,相应区域(以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作依据)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相应招生区域所属学校报名。 备注:持有常平镇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果持有产权清析的自有居所,凭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相应招生区域所属学校报名。不能提供产权清析居所的适龄儿童请到镇教育局基教股办理报名手续,由镇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新生报名需携带的有效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 2.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七、咨询电话:83332045-805或809 常平镇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常平中学初中部,常平振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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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