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沙角小学

小班教学

二手房 (5个小区)

共5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5个班,每班45人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招生对象 (1)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为止)。 (3)下列适龄(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特殊群体: ①中央、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 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祖籍为虎门,或在虎门镇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 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常态随机编班。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即止。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符合《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为止)。 (3)下列适龄(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特殊群体: ①中央、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 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虎门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祖籍为虎门,或在虎门镇投资、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 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常态随机编班。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限定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额满即止。 招生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 进城务工人员、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申请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提交申请时间为4月29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申请通过优惠政策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4日至5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特殊群体适龄儿童、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提交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4日至5月30日(节假日除外)。 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申请跨学区借读的,报名时间为5月7日(星期六)。 (2)报名地点 (3)报名办法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①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由家长带其适龄子女和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地点与户口簿地址不相符的,还需带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②申请跨学区借读的,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并带齐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在规定时间内到虎门教育办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特殊群体适龄儿童、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可在虎门教育网转学栏下载相关表格)。其中,中央、省属单位,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类人员的非虎门籍子女,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教育办报名。各社区中小型骨干企业由社区派专人办理,虎门商会会员单位(企业)由虎门商会派专人办理。 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适龄儿童: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房管所一楼)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录取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其他农村社区公办学校的,由各校依照镇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申请跨学区入读城区公办小学的,由教育办统筹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的条件及原则、程序,由镇教育办录取,7月9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当天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虎门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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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