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

双语
  • 别名简称:

    外国语实验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电脑派位

  • 名额规定:

  • 学校地址:

    人民大街6228号

二手房 (4个小区)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两年

  • 名额规定:

  • 招生规模:

    9个班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小学招生对象:本人具有长春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长春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办法 1.网上报名(5月1日-15日) 所有中心城区内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或“初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于5月14日-15日持原籍户口和长春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并要及时将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由各区教育局于5月17日-18日自行组织补报,补报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2.户籍验证(5月19日) 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后,形成报名信息数据库,由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后,导入全市公办中小学学区派送系统。 3.学位派送(5月20日-21日) 各区教育局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验证核准的户籍地址,运用电脑派送软件进行学位派送,并向各中小学下达预录取名单。 4.信息审核(5月22日-27日) 各区教育局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相应资料。审核不合格的,由各区教育局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下达通知(5月28日-30日) 各区教育局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各区政府为辖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下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中小学校为所派送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简章

2017年长春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7年长春市外国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招生对象:学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到我校就读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指定时间内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认填报成功,即可完成网上报名。对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区方案进行全员派送。学校依据派送名单和招生原则,进行户籍和房证的审核确认,经确认合格的学生给予正式录取;经确认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不同情况重新派送学位。   学校在接收学区学生后,如果还有空余学位,要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办法在区域内进行招生。由市教育局在指定时间内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优质学校名单、空余学位数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录取时间和查询时间。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流入地政府负责接收,实行网上报名,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公办学校就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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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