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驷马桥小学

专业学科类

二手房 (7个小区)

共4套

入学条件

  • 其他信息:

    登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简章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年户籍人口学龄儿童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小学、子弟小学、区管民办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成都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相关文件精 神,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确保今年小 学一年级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 2017年户籍人口学龄儿 童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 “四位一体”科学发展 战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就近入学、公平就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 6 周岁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 含 8 月 31 日出生) 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经当地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审核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二)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 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成都市教 育局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本区域内小学入学工作。 (三)坚持“先登记,后划片”的原则 学龄儿童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按照学校的设 计规模和班额标准, 根据实有学位, 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学龄儿童入学,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 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对户籍与 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及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教 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建立和完善本区 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 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总体要求 1.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 查或变相考试、测查,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2.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好残疾学生入学,切实保障残疾 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 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从严控制班额,杜绝出现超 60 人以上的“大班额”现象。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 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学额人数,未经区教育局的批准,学 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 4.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 名单,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 5.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本着服 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妥善处理好适龄儿童入学工 作中的人民群众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不得相互推诿。 6.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成都市居住证》持 有人子女小一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成教发〔2017〕6 号)规定的时间、程序办 理。 四、工作程序 1.6 月 4 日: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 数。 2.6 月 11 日―15 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登记儿童、 登记材料(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等)到登记点登记。 3.6 月 22 日:各登记点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4.7 月 13 日:公布各直属小学 2017年服务范围划片情 况。 5.8 月 29 日:各直属小学公布分班名单,学生办理入 学报到手续。 小学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校 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及惠民的思想高度,严格执行相关政 策,遵守相关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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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