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易地搬迁安置房通常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一般情况下不具备私人产权,因此不能被个人所有。在法律上,易地搬迁安置房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无形财产,不能被私人所有,也不能被法院拍卖。易地搬迁安置房的分配和管理通常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一般情况下不会通过法院拍卖来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变更或处理易地搬迁安置房的情况,建议您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房产管理机构,以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2024-04-29 17:09:001个回答
答:一如果产权明确没有纠纷是可以的,而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既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多需要好几年才能办理房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3,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然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2024-04-30 09:20:09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