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来了!北京市住建委刚刚发布公告,针对离婚购房出台新的调控政策。按照新规,如果原家庭拥有套数已达限购标准,自离婚起3年内,任何一方(含未成年子女)都不能在北京购买商品住房。有数据显示,近期北京离婚家庭购房的比例达到了近14%,相比此前两年出现明显增高的情况,超过正常的社会离婚率水平,这其中不乏有利用离婚获取购房资格的情况。这才导致政策出台。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即使男方出资购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仍属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未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单方面要回房子的权利并不成立。若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应遵循公平原则,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房产归属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程序来解决。
2024-06-20 18:52:001个回答
答:婚后购买的保险如果是以家庭为保险受益人的形式,离婚后理论上不属于共同财产,保险金的受益人仍然是原来设定的对象。但如果保险金已经领取并进入夫妻共同财产中,那么在离婚时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总的来说,保险金的归属与是否算作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界定。
2024-06-20 18:39:00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