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拆迁安置协议书写的名字通常是与实际权属人一致,但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主要是为了规范拆迁程序和安置方式,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协议中,会约定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等具体内容,但并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因此,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名字并不决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所有权仍然以房屋登记证上的实际权属人为准。拆迁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实际权属人,只是在拆迁过程中会有相应的补..
2024-06-14 12:24:291个回答
答:农村互换宅基地协议书是否需要法律公证,主要取决于当地政策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互换属于民事行为,不强制要求进行法律公证。但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法律公证,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公证书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有利于日后的维权。因此,如果条件允许,进行宅基地互换协议书的法律公证是一种更为安全和可靠的选择。
2024-06-10 16:44:40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