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您好,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331新政。 意见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
2021-03-13 15:37:051个回答
113阅读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