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关于印发 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依据相关法规和《导则》开展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设计质量。通知自2017年9月30日起执行。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的其他项目参照通知执行。
2021-02-02 07:42:001个回答
答: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适用于2017年9月30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监督管理活动。
2020-12-27 07:58:00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