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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可提取公积金余额做首付款❗

✅8月31日,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 付款的通知》,支持在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在新区范围内买市场化项目住房时,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 付款。

✅该政策的实施将住房公积金“先付后取”优化调整为“即取即付”,即由缴存职工先用自有资金购房、再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为摇号选房后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 付款。

✅一、申请条件:在雄安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在新区范围内按政策买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项目准入的市场化项目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 付款。

✅二、提取频次:购房职工及配偶可分别提取一次。

✅三、提取额度:购房职工及配偶申请提取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 付款金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ps:提取首 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

编辑于2024-09-0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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