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体育局委托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对石景山区首钢园区东南区1612-818地块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进行规划方案设计(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对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方案有关指标以最终审批为准)。
项目位置:石景山区古城街道首钢园区东南区1612-818地块,东至建泰街,西至古城南街,南至莲石路,北至康惠路。
规划用地性质:A4体育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18945.804平方米。
地上建筑规模:1970平方米。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在公示网站提交反馈,我分局将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上公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编辑于06-0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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