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地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项目四至:北至北皋村南路,东至南皋中一路,南至黑桥村北路,西至摩奇饮料厂东路(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项目四至路名最终以道路命名为准)。
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地块总用地规模约15.3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约7.09公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约3.87公顷,独立占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约3.15公顷,绿地约1.09公顷,还建加油加气站用地约0.15公顷;地上总建筑规模约32.3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规模约17.73万平方米,住宅混合公建建筑规模约11.61万平方米,独立占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筑规模约2.91万平方米,还建加油加气站建筑规模约0.06万平米。(具体指标详见附图)。
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地块规划指标汇总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
性质
代码
用地
规模
(公顷)
建筑
高度
(米)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备注
30-L01-02
公园绿地
G1
0.6
--
--
100
——
含约7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
30-L02-01
二类居住用地
R2
3.63
60
2.5
30
30
含不小于9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设施一处;含不小于90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设施一处;含不小于86平方米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一处,可结合30-L02-02环卫设施用地布局。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2-02、03、04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2-02
环卫设施用地
U22
0.10
9
0.3
20
30
与30-L02-01地块统一设计,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2-01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2-03
托幼用地
A334
0.3
16
0.8
30
30
规划6班幼儿园。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2-01、04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2-04
机构养老设施用地
A61
0.36
18
1.4
30
35
规划机构养老设施。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2-01、03地块设计方案优化。含不小于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站一处;含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助残服务中心一处。地块东南隅有现状南皋村关帝庙保留,道路(人行道)设计、地块建筑及景观设计须结合文物保护要求统筹考虑,并按照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要求做好保护工作。
30-L03-01
二类居住用地
R2
3.46
60
2.5
30
30
含约7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3-03、04、05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3-02
中小学合校
A333
1.74
25
0.9
30
30
规划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30-L03-03
社区养老设施用地
A62
0.17
18
1.2
30
35
规划托老所。含不小于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站一处;含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助残服务中心一处;含不小于42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3-01、04、05等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3-04
托幼用地
A334
0.39
16
0.8
30
30
规划9班幼儿园。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3-01、 03、05等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3-05
供电用地
U12
0.09
9
0.7
20
35
规划开闭站一处。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3-01、03、04等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5-01
住宅混合公建用地
F1
3.87
60
(局部80)
3
30
35
建筑高度结合设计方案确定。含不小于86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一处;含不小于9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设施一处;含不小于90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设施一处;含不小于7150平方米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一处(集中设置,其中包含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含约7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5-02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5-02
加油加气站用地
S5
0.15
9
0.4
20
40
位置和地块边界可结合30-L05-01地块设计方案优化。
30-L07
防护绿地
G2
0.49
--
--
100
——
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就其申请规划指标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30天。(相关用地指标以最终审批为准)
编辑于2025-11-1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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