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湛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至968元/月
湛江楼市2015/04/0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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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调整湛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8元/月。
通知要求,“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按粤府函〔2015〕20号文的四类标准执行,即我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