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在长沙首套房超120平 第二套不能公积金贷款

长沙晚报2014/04/01 09:1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何先生:我曾贷款买了一套126平方米的住房,因距离单位太远,于2009年就转让了。现在又买了一套115平方米的房子,付了首付,我每月有1200元公积金,自己再出几百元贷款,压力不大。可事后才知道,因我名下曾有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现在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如果用商业贷款每月需还2000元,请问该怎么办?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2月8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明文规定:“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根据文件规定,职工家庭转让注销房产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视同为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您曾转让注销一套126平方米的住房,再购买住房时,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您若选择了商业贷款,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的额度为不超过当年商业贷款偿还金额。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