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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从未发生改变

新华网2011/02/24 09:2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针对近期部分的媒体报道称“银监会已放松房地产信托贷款”,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23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未发生改变。

近期有媒体报道说,虽然没有发文放开房地产的信托贷款,但自今年2月份以来,银监会已不强行制止信托公司发放房地产信托贷款的行为,不过重启后的房地产信托项目利率都高达15%以上。

对此,银监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自2005年起,银监会陆续颁布多项的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规定,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未发生改变。银监会将密切跟踪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继续坚持相关监管政策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据了解,从2005年起,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多个关于房地产的信托业务的监管文件。迄今为止,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除资本金、二级资质、“四证齐全”外,还包括禁止向开发商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回购、禁止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将投资附回购形式的变相融资行为视同贷款管理等一系列监管政策,初步形成了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的政策体系。

银监会于2010年底颁布了《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进行业务合规性风险自查,以控制房地产信托业的增长规模,并排查风险。(记者苏雪燕、刘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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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日紧。随着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取消等紧缩政策不断加码,银行与按揭客户之间的纠纷也不断涌现。

近日有招行深圳分行房贷客户投诉至《每日经济新闻》,称所购房产已过户但迟迟等不到银行发放的尾款,且银行以额度紧张为由,要求客户主动放弃八五折利率优惠,并在签署一份房贷利率上调至九五折的协议后才能尽快安排贷款。

2月21日,招行总行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招行的房贷政策都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这次变动也与房地产调控的背景有关。房产已过户银行不放款

2010年12月中旬,招行深圳分行的房贷客户李远(化名)与业主(卖方)签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一套总价近百万元的房产,贷款约70万元。

去年12月底,李远收到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据李远回忆,承诺函上写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且3个月内有效。2011年1月初,李远凭这张贷款承诺函办理了房产过户,1月中旬前后李远拿到了房产证。

拿到房产证当天,李远就凭房产证、《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等材料在深圳国土局办理了房产抵押。据李远回忆,借款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给深圳国土局,一份交给银行,至于另一份应该给他的合同,银行方面称要等贷款发放以后才还给他。

李远称,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深圳国土局批准了抵押件,按照程序,银行已经可以放款。李远此时以为事情已经办理妥当,谁知此后他迟迟没有等到银行发放的贷款,等来的只有银行业务员的电话,称目前银行额度紧张,八五折优惠贷款要排队,且何时放款不能确定,客户只有重新签一份九五折利率的协议,银行才能尽快安排放款。

李远当即表示不能接受。经过粗略计算,目前央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6%,李远的房贷利率如果从八五折提高到九五折,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意味着每月多还近300元,30年下来多还逾10万元。

据悉,目前招行很多有房贷利率纠纷的客户自发建立了多个QQ群,群成员大多面临和李远一样的遭遇,即购买的房产已经过户,但卖家迟迟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尾款。

虽然拿到了房产证,但李远顾虑重重,“银行的承诺函上写明3个月内有效,如果银行在3个月内没有放款,承诺就可能过期作废。”

另一位房贷客户江岚(化名)则表示,其购买的房产,由于房东房贷尚未还清,他另外向银行借了约130万元的短期贷款替房东“赎楼”,由于银行的尾款迟迟不能到位,他每天还要额外支付300多元的利息。银行:额度紧张导致利率提高

2月21日,记者就此事专门致电招商银行[12.68-0.31%],招行总行相关人士表示,招行的房贷政策都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这次变动也与房地产调控的背景有关。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李远一直没有等到招行发放的贷款,期间他曾多次与招行工作人员交涉,但都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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