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解读 个人售房征20%个税对珠海影响甚微
房天下2013/03/02 13:4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天下讯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国五条细则全文
其中对个人售房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最引人注意,有业内人士均表示,通过计算,200万买入的房子,以350万卖,按政策,将要征30万的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会使价格转嫁到购买人身上,无法抑制房价。小编通过对珠海二手房交易税费了解得知,对于个人出售住房征20%个税的政策属于老生常谈,珠海一直在执行该政策。
根据珠海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对购买普通住宅不足5年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金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1%)或差价的20%,满5年且是家庭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该规定的房源为: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或套内面积在12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每平方米低于60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
以下是珠海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明细:
珠海二手房交易税费个人所得税征收
珠海二手房交易税费营业税征收
珠海二手房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征收
通读国五条细则全文,小编发现,国五条细则对珠海有较大影响的是限购要扩大到全市所有行政区域一项,目前,珠海限购区域仅限于香洲主城区,如果全市限购,将会对珠海楼市产生较大影响。 》》》点击了解珠海双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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