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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已颁发不动产证书证明近13万本

法邦网2017/06/1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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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淄博晚报记者从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自2016年9月28日以来,淄博市全部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停发原来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截至目前,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6万本,不动产证明5.1万张,全面实现了"发新停旧"。

淄博市从2016年9月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完成了机构建立、人员划转、资料移交、窗口设置、流程再造等工作,使登记业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了"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登记手续办理更为便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来办证的市民对这种新的登记制度非常认可,特别是实现"房地合一"的一体登记,免去了以前房屋和土地分开登记,办证者需跑多个部门办理的麻烦,节省了很多时间。全市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分别集中在当地的登记中心办理,减少了人力和公共资源,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淄博市已受理登记业务18余万件;颁发不动产证书7.5万本,不动产证明5.1万张;协助法院执行转移登记1百余件;专项查询1次,查询信息2000余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市民交易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屋交易备案、档案管理、信息查询等与登记业务相关联的工作流程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业务链条,统一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有效解决了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登记程序不合法等问题,确保了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合法性和登记程序的完整性。同时,为减少市民办事环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屋交易、档案管理等与登记业务相关联的工作纳入不动产登记,统一整合登记数据建库。市登记大厅由原来8个业务受理窗口也增置至11个业务受理窗口,方便市民快速办理不动产业务。

据介绍,目前全市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可通过网络直接连接在市级平台上办理登记业务,实现了每一宗登记的信息均实时纳入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管理,实现了省级不动产登记数据统一管理和实时汇交,为下一步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查询服务和顺利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奠定了基础。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范围内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据了解,《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比如某人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证书。

在推广初期,将会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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