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保障房续租 市民建议按收入梯次调租金
海峡导报2012/02/17 09:4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公房管理中心专家本报执掌热线解答保障房续租,市民建议
按收入梯次调整租金,好吗
短短两,接听了近40个咨询电话,真是名符其实的“热线”了。17日,本报邀请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管理科吴宏辉科长接听“权威在线”,解答有关保障性租赁房审核、续租、申请、调配等问题,获得了申请户的热烈回应,众多岛内外读者纷纷拨打热线进行咨询。
承租户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租改售”、“调整房型”和“建议按收入梯次调整租金缴交比例”。对此,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吴宏辉科长都进行了认真解答。
由于工作人员接听时间有限,今后市民、读者和申请户如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选房、配租、装修标准、建设进度等有疑问,可以致电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咨询。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咨询电话:5106000-1;2098866。中心工作人员将会认真解答您的各种疑问。
热线实录
建议租金按收入分梯次缴交 管理部门:认真讨论和调研
市民:收入超标的承租户,一律按市场租金70%交,我觉得这样“一刀切”会误伤承租户,如果我们年收入只超标了两三千块,但这样按70%交的话,两房型一年房租要多出5000块以上,压力很大,管理部门能考虑按收入标准、分梯次缴交租金吗?
答:按规定,对于家庭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住户,管理部门应收回社会保障性住房。但是,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的实际困难,对于收入超标但名下无房的承租户,推出了这样一个临时性过渡办法,合同期暂为一年。对于承租户的这个建议,我们也进行了收集,会提交各主管部门认真讨论、调研。
租赁房暂不能“租改售”应先退出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市民:我在万景公寓住了三年,近几年收入也有增长,但是购买外面的商品房还是没有能力,能不能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买下来呢?
答:现在还不行。必须先退出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然后再根据实际收入和资产状况,去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性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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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厦门 需入籍满十年才能申请
市民:去年底我刚刚把父母的户口迁到厦门,现在一家五口人住房紧张,请问我父母这种情况,能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吗?
答: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厦门的,需落户满十年才能提出申请,同时还须满足收入、资产等条件。
承租期间家庭人口变化现阶段暂不能调整房型
市民:承租户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夫妻双方离异了,是否能申请调整房型?
答:由于目前全市大部分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仍处于轮候期间,尚未取得住房,故现阶段保障性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暂不调整房型。
申请续租后还需审核公示 两种情形要取消承租资格
市民:申请续租后还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经审核公示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各租金补助发放部门将与申请人重新签订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和《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另外,要提醒广大承租户的是,租赁合同期满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按规定收回保障性租赁房。
【特别提醒】
租户须在一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
万景公寓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3月15日。承租户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万景社区居委会提出续租申请,租赁合同期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并收回房屋。
承租户申请续租应提交申请表、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承租期间家庭人口、户籍发生变化的以及拥有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等资产的,也要提供相关证明。
为确保保障性租赁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申请保障性租赁房资格审核工作一样,资格再审仍然坚持“五审两公示”机制,经审核公示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户,与相关部门续签租赁合同。若承租户家庭年收入超过厦门市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又无其他住房的,根据市政府文件相关规定,在《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前,暂按所承租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的70%缴交租金,待《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退出机制是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重要环节,其能否真正落实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性住房监管工作的成败。“严格准入,规范退出”是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障性租赁房承租资格再审正是贯彻落实这一原则的重要体现。“严格准入,规范退出”,不仅确保了房源有效循环利用,更体现了保障性租赁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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