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证监会修改两项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报2015/08/08 09:2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颜剑

    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修改相关规定的决定》,对《证券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这是证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的举措,旨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本市场竞争水平。

    具体修改如下:一、删去《证券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2号)第九条中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二、删去《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30号)第八条 款第(三)项“(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