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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用心良苦的"52天楼市限价令" 想唬谁呢

搜房网综合整理2011/11/12 08:5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中国经济网)潘石屹说过:“宏观调控把老鼠训练精了,不容易捉住。”

经历多轮调控之后,这种“猫捉老鼠”的博弈中,练“精”的不一定是“高房价、高”豢养出来的“精灵鼠”,还有一些地方那唬人的猫。

自2003年以来,房地产调控已经持续了8年之久,楼控政策几乎是年年出台,可公众看到的是什么政策效果呢?短短8年,房价至少涨了两倍,京、沪两地更是翻涨了4倍,这种畸高的房价与国民收入显然相差悬殊,极不合理。面对如此现状,我们是不是该好好探究一下个中缘由呢?

看看新鲜出炉的“中山52天限价令”吧。咋一看,“新建商品住房售价不得超过5800元/平方米”,这份房价控制令确实令人击节叫好,可一看政策的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不知当地老百姓心中是不是有点发毛,刚刚亢奋的心情有没有“蔫”了下来。

难怪有人把这道政令称为“不过年关”的游戏,胸有成竹的开发商只要“暗度陈仓”,将“装修价”改成“毛坯价”即可敷衍了事。而就这“用心良苦”的“52天楼市限价令”,还惹来地产大佬的一番牢骚和质问:“政府在用调控的行政大刀削弱民众的权利和市场的自由。”还有经济学者通过微博发问:“不是说中国是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吗?谁给中山市政府这个权力?”如此吃力不讨好的地方政府,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呢?

媒体注意到,今年春天,中山市住建局定出了一个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即房价应“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GDP)增幅”。本来当地政府出台硬性房价控制目标是值得赞许的,因为唯有建立调控指标,楼市调控方能真实落地。可据《广州日报》报道,按去年中山市11%的GDP增长水平测算,今年中山房价必须控制在5853元/平方米之内。而上半年中山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602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7.4%;与2010年均价相比增长14.2%。不少业内人士据此认为,“52天楼市限价令”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临时抱佛脚”的措施。

这种“突击式”的调控房价方式当然唬不了已经“修炼成精”的开发商,老百姓也得不到楼市调控带来的实际好处,其结果除了“哄骗”上层、欺上瞒下,造出一大堆“人为扭曲”的房价数据,更会损害政府政策调控的“声誉”。

前几天,温家宝总理在圣彼得堡已经针对房地产调控明确表态:“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看来,中央高层对于楼市调控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切实负起责任,继续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

当前房地产调控确实存在一些“杂音”,有的以“市场经济”为名行为政策松绑之实,有的以财政支出困难找借口,更有的利用“降价”风波制造假事端。林林总总的声音,有些来自地产业界、楼市服务机构、数目庞大的炒房群体,还有些来自于部分学者、官员和地方政府。这些声音往往影响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力度和调控效果,造成了市场对政府政策底牌的蔑视,加重了房控成本。

我们不禁要问一下,和那些“杂音”相比,民生的呼声就那么小吗?舆论的呼声真的仅是“隔靴搔痒”吗?

社科院教授曹建海在《房地产调控为何在地方难执行?》一文中指出,我国房地产近期和中长期调控的重点,除了严格的行政问责、媒体舆论监督之外,还要加大问责保障房建设,将地方政府从参与房地产经营业务和经济建设的热情中隔离出来,促使之回归公共服务机构的本色,形成房地产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住房民生的体制和机制。

别再藐视公众智慧啦!一些地方政府还是早点把那些应付式的短命楼控政策收起来吧,你们唬谁呢?(王振峰)


 

(来源:和讯房产)消息 11月10日,广东中山市政府发文称,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按要求执行。中山“限价令”有一个非常明著的特点,就是有明确的时效性,有效期仅51天。

对此,世联地产研究部认为,中山市政府此举明显是为了应付年终中央政府对房价控制目标考核的压力而出台的临时性措施。这也许反映了很多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虽无继续打压房地产市场之心,但面对着中央政府强大的调控决心,显得十分无奈。

中山房价已超控制目标

早在今年4月初,中山市政府已经公布2011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而在年初中山市政府预期GDP增长11%。据此测算,中山市政府要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在5853元/平方米以下,才能实现房价控制目标。

世联数据平台显示,今年1至9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6034元/平方米,而2010年的均价为5273元/平方米,涨幅达14.4%。如果以月度成交均价计算,9月份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6336元/平方米,比2010的均价增长20.2%。无论以何种方式计算,中山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已 过了中山市今年1至9月份的GDP增幅。据中山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山市今年1至9月份GDP同比增长13.6%。

中央地方调控矛盾凸显

中山“限购令”的出台,有助于政府完成房价控制目标,也充分暴露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的深层次矛盾。

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调控目标存在较大的差异。地方政府作为调控政策的执行者,其利益诉求与开发商是基本一致的,但与中央政府的利益诉求是相背离的。房地产的繁荣不仅能够带来GDP的高速增长,也能带来丰厚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地方政府在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时没有任何的利益驱动,只是被动地完成中央政府交办的任务。在这种激励模式下,地方政府对待调控的基本态度是能拖则拖。不管是珠海的限购限价还是中山的限价都赶在年底出台,关键原因是之前价格上涨过快,如果不加以控制难以完成上半年设定的房价控制目标。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选择调控政策时,只要能选择限价不会选择限购。相对于限购,限价政策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温和,不会造成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大幅下降。只要有成交量做支撑,价格就能基本稳定,开发商和政府的就能得到有效保障。限价目标的完成,不仅能够减小来自于中央政府的压力,减小出台限购的可能。因此限价政策,能够有效平衡开发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必将成为地方政府的。

中山“限价令”或被仿效

随着年终的到来,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考核让地方政府的神经开始紧张起来。今年以来,一些房价上涨快速而且没有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精神出台“限购令”的二、三线城市政府,如东莞、惠州、南阳、包头、唐山、泉州等多个城市的政府,将面临着被问责的风险。为了完成房价控制目标,避免被问责,这些城市的政府或仿效中山的做法,推出临时的限价措施。

世联研究认为,不管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主观意愿如何,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转向松动之际,珠海“双限令”和中山“限价令”相继推出,充分表明了现阶段中央政府将继续严厉调控房地产市场,不会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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