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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城铁建设业主卖房搬走 原记录未消再购房卡壳

荆楚网2017/02/17 08:3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图为:贵族公寓楼(左)距武黄城铁不足8米

4年前,因城铁建设需要,位于武汉市水蓝路锦绣良缘小区内的贵族公寓楼需要拆除。住在该楼的林先生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出让房产,他获得了相应补偿,并在别处购房居住。

林先生没想到的是,去年底,当他购买二套房时,意外得知贵族公寓楼那套房产仍然在他的名下,受限购令影响,他和妻子已经没有购房资格。“我们事先不知情,已经交了120多万元购房款,如果违约,定金不能退。”他心急如焚,盼望这多出的房产记录早日消除。

购二套房卡壳才发现原记录未消

林先生是武汉人,2004年在江夏区锦绣良缘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面积约42平方米,并办理了房产证。该房所在楼栋叫贵族公寓,共6层,底层为商铺,上面5层都是小户型住宅。

锦绣良缘小区南邻武汉市南环铁路。2009年,武黄、武咸城际铁路开工,按照规划,这两条铁路在锦绣良缘小区段合并为一条双轨铁路,从锦绣良缘小区与南环铁路之间穿过。

因贵族公寓楼等5栋居民楼离城铁太近,2013年,为解决铁路建设对锦绣良缘小区业主的噪声影响,江夏区政府授权该区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下称“重点办”),对小区业主实施补偿。根据补偿方案,贵族公寓楼与城铁的距离不足8米,超出国务院《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安全范围,需征收拆迁。

补偿方案包括货币收购和产权置换,林先生选择了前者。当年3月,他与江夏区重点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住房,还获得了相应奖金和两个月的过渡费。之后,他搬离此处,在别处购置了房产。

去年11月底,林先生看上一套住房,以妻子的名义购买,给自己的父母居住。他全款支付了120多万元,但签订正式合同时,却发现无法备案。

为探明究竟,去年12月,林先生到武汉市房管局查询得知,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其中包括贵族公寓楼的房产。根据武汉市新的住房限购政策,他和妻子都没有购房资格。

林先生感到奇怪:贵族公寓楼的房产早就卖出,已经不属于他所有,怎么还在自己名下?

老楼迟迟未拆少数住户没有搬离

接到林先生的求助后,本月14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锦绣良缘小区。该小区所在的水蓝路目前已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贵族公寓楼位于小区入口处,与武黄城铁的隔音墙之间隔着一条宽约5米的水泥路,车辆进出频繁。

记者看到,贵族公寓楼的走廊和大部分住房的门窗已被拆除,走道内到处都是废弃家具和垃圾。不过,楼中还住着几户人家。住在二楼的许女士说,2013年,她与江夏区重点办签订合同出让房屋,也拿到了补偿金,之后购买了新房。不过,新房还没装修好,她和女儿仍然住在这里。“也有人上门催我搬走。”她说。楼中只有少数住户,有的是尚未与政府签订售房协议,有的是看到该楼迟迟未拆,就暂且住着。

一楼商铺几乎都已关闭,只有79岁的高爹爹还开着一家小卖部。他说,他没有签订售房协议。与他情况相同的,还有好几家商铺业主。

其他楼栋的多位业主表示,贵族公寓楼与武黄城铁隔音墙之间的小路,是车辆进出小区的主要通道,希望贵族公寓楼能尽早拆除,方便小区车辆和行人。

多个部门协调解决征拆遗留问题

林先生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因“三套房”购房合同无法备案,他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对方让他在3月底之前解决房产记录问题。为此,他找过江夏区重点办,也找过其他相关部门,但都没有结果。他不知道贵族公寓楼何时拆除,更不知道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记录何时消除。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江夏区重点办。负责人胡承伟介绍,为配合城铁建设,该办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参与了征拆工作。贵族公寓楼共有138户,已有60户签订协议,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另有66套房产归开发商湖北长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目前还有12户未签订协议,包括3套住宅和9套商铺,加上资金方面等原因,因此该楼暂未拆除。

去年11月武汉市限购令升级后,江夏区重点办陆续接到10余户原贵族公寓楼的业主反映,遇到了与林先生相同的困扰。本月10日,武汉市支铁办向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提交《关于解决水蓝路锦绣良缘小区征拆遗留问题及建议报告》,就贵族公寓楼拆除、资金筹措和后续工作移交等提出了工作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出具了拟办意见,建议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负责做好贵族公寓楼剩余门面和住宅的腾退工作,加快推进贵族公寓楼拆除工作,拆迁补偿资金纳入水蓝路改造成本一并解决;江夏区做好已腾退房屋移交,配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后续收尾工作。目前,该拟办意见已经转到江夏区重点办。

胡承伟说,该办将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管部门协商,尽快消除林先生等人的多余房产记录。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表示,已责成专班调查核实林先生等人遇到的问题。锦绣良缘小区原为江夏区房地产项目,2014年8月,相关房屋登记业务托管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局办理。目前,该局尚未接到林先生和江夏区拆迁部门变更房屋登记手续的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林先生反映的问题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林先生和江夏区拆迁部门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局提出申请,将房屋过户到江夏区拆迁部门名下;二是江夏区拆迁部门提供政府出具的征收批文,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申请办理房屋注销手续。

另外,接到市支铁办《关于解决水蓝路锦绣良缘小区征拆遗留问题及建议报告》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十分重视,责成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在江夏区的支持下,争取于今年3月底启动贵族公寓楼的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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