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提取指南 办理提取业务时间地点
唐山公积金网站2015/06/11 14:0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住房公积金可以买房,其实也可以被提取,现在房天下房天下就为您整理唐山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唐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办理提取唐山公积金业务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上午 8:30至11:30
(驻银行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时间为上午 9:00)
下午 13:30 至16:00
夏季 14:30 至16:00
提取地址查询:职工可通过本网站点击快速查询键后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的地址、电话。
提取唐山公积金注意事项
提取业务办理完毕后,资金在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工作调动到唐山市以外地区的,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职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业务原则上需职工本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办理。
(一)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以下资料: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本、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公证书之一、《授权配偶办理委托书》。
被判处刑罚人员在服刑结束前确需配偶代为提取的,需提供服刑监狱方盖章确认的《授权配偶办理委托书》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二)退休职工因患病、身在外地等原因本人不能办理销户提取的,可委托子女代为办理,提供以下资料:子女身份证、《授权子女办理委托书》。
(三)在我市务工的外地职工(非唐山市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因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其它城市的,可委托我市的原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为办理。提供以下资料:专管员身份证、《授权单位专管员办理委托书》。
(四)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具备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
(五)其他需要委托办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