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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住房政策问答

天津日报2015/06/23 09:3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接上期)

三、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答: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原则上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未满18周岁)子女确定。对成年(年满18周岁)未婚子女,申请家庭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其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家庭成员。

四、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可否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答: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五、户籍为本市集体户口是否可以申请,有无年限限制?

答: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且无年限限制。其中,对于落户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楼盘)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转下期)

静海县房地产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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