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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障房“井喷” 年底21万套房源供分配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2/11/09 14:5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2012年2月底,《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出台明确,“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将其供应对象也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新的制度设计旨在防止保障房的利益寻租”。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认为,经适房、限价房可以出售,极易吸引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违规占用需要保障房人的,利用其空间赚取利润,导致“开着宝马申请保障房”的现象发生。

深圳保障房制度创新走在前列。陈蔼贫主导设计的《深圳市保障房纲要》于9月底在深圳市委常委会上通过。该纲要进一步提出推行内部流转机制,实行保障房的封闭轮候,严防保障房进入商品房市场。

“内 部流转运作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在符合条件的被保障群体内进行流转;第二种是由政府回购;第三种可以向外部市场出售,但政府要参与高额分成。”陈蔼贫介绍 说,深圳保障房主要有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实行内部流转,没有了利益空间,保障房申请者将趋向于其真实数量和需求。

另外一些人士则对公租房的需求表示担忧。“公租房数量过大也不合适,需求不一定真有那么多。”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认为。

对 于这种担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房庆方曾在今年年初的一个公开场合回应说,广东保障房将建立申报登记“以需定建”,先规划后建设,以避免“无人问 津”。具体地,要求公租房的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鼓励建30平方米;其次是公租房的租金比市场租金要低一些,但是不能低太多。

房庆方解释说,这样设计,是要迫使承租人一旦有能力的时候,会因为住得不舒服而主动退出去买房,能够使公共资源周转起来。

在深圳,对保障房的轮候和退出制度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在租住者达到一定收入水平和年限时,就要退出公租房,让给另外有需求的人。

房庆方强调,申请保障房的居民,多轮候5年即可分到房源。

盘活城中村、农民房

按照省政府规划,“十二五”期间,广东要建100万套保障性住房。

“考虑到建设成本和保障房的面积标准是变化的,对于资金投入,并没有框死政府要投多少,但政府是有保底的。”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曾如是说。

据曾志权介绍, 2011年全省完成总 267个亿,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拿了179亿。2012年的财政计划安排168亿,比去年少11个亿,但今年建15万套,去年是33万套,因此今年财政投入的比重是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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