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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细则发布 出售自有住房征税20%

深圳晚报2013/03/0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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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区域内向其售房。

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通知还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细则

二手房交易将遭打压

深圳晚报讯 一套原值为500万的房屋,若房东出售定价为600万,按新通知中的计税方式,税费按100万计,为20万。而按照之前总价1%-2%的征收标准,也就是12万。“此举将压缩需求,二手房交易将遭到严重打击”,有业内人士说。

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举了个例子:一套普通房,买进100万,卖出200万,按原征税方式,总额的1%,交税2万;按新规差额的20%,交税20万。相差10倍!很多人认为,增加这么多税,卖家一定会转嫁给买家,二手房价还得涨!其实不一定,市场降温后,买方也不愿承担。市场强弱,决定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

媒体评论

房价不理性要买房人理性?

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个人售房将征收20%个税。这是新国五条的细化,彰显严控房价的决心。然房价问题恐非加重个税可解决,需房产税、加大保障房力度、保障供给等组合拳配套。另售房人很有可能将税款加入房价让刚需买单。期待细化措施。

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管不住的房价终于逼政府出台犀利政策。但那么多普通百姓非理性越涨越买,实在是因为房价从来就没有理性过。房价承载了从大小政府到开发商难以满足的追求,仅仅从房屋消费者角度限买限卖远远不够。管住房价,需要更大勇气和智慧。

新华视点

更需改变地方政府 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速度之快,力度之强,体现调控决心。房价虚高,已成民生之伤。高企的房价背后,是供需关系的失衡,更需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住有所居,是政府责任;改善条件,靠市场调节。各安其所,各归其位,则房价稳、民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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