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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女子1680万买龙岗4层楼后发现全被抵押过

深圳大件事2017/01/17 08:0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深圳的罗女士反映,前年自己购置过一批房屋,但近发现房屋卖主又把整栋楼作了银行贷款抵押,而卖主并不承认此前通过委托人与自己成交的购房合同。对此,涉事卖主一方未回应采访。坂田街道办介入后,为罗女士提供了法律援助,并表示情况查实后可起诉处理。

上游卖家将所售房产抵押

罗女士称,2015年底,自己从一名叫做李宏波的人手中买了一批房屋,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长坑规划一区雅豪苑,自己购买4层半,付款1680多万。不过,交易过程中李宏波始终没有出面,都是委托一名叫林晓驰的人代理签订合同。罗女士说,受委托人林晓驰告诉她,因李宏波在老家,故委托林代办。

据罗女士出示的几份律师见证书,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曾对李、林二人的委托予以见证,另外对林晓驰和罗女士等业主的购房合同也做了见证,文件上均有买卖方签字及律师所盖章。

然而就在前几天,罗女士称在深圳偶然见到了李宏波,但自己提起这买卖的时候,李却不认账:“说这些名字不是他签的。”即使罗女士拿出律师所见证过的合同,李也不予承认。

罗女士感觉不妙:现在自己已经出手20多套房子,如果交易上游有问题,恐怕会引起更大的麻烦。她随即通知了雅豪苑的其他业主,包括个人买房居住的和像自己一样的中间商。

另一业主罗先生也向南都记者反映,自己同样在受委托人林晓驰买了一层房屋,共付550万,也在同一个律师所开具了见证书。现在罗先生怀疑,这家律师所可能也有问题。“因为对方指定我们去这家律师行办,我们怀疑他们是不是互相串通。”

还有一位业主打听到,李宏波已经用这栋卖出的楼向银行抵押贷款。按照罗女士等业主提供的涉事楼栋的房产证号,南都记者在手机APP“按揭帮”的查询结果显示,该栋楼权利人属李宏波,已被罗湖区人民法院抵押查封,抵押权人是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抵押日期为2016年11月4日,晚于业主们购房的时间。罗女士称,李宏波名下仅有这一栋楼,现在状况明显是一房多卖。

罗女士称涉事楼栋遭抵押查封

已经卖出的房,怎么又能作为抵押?罗女士说,当时自己购买房子时,对方“就说是自己的房,当农民房一样卖给我”,从未提及房子还有房产证红本,买卖后也没有办过户手续。换句话说,罗女士等人只是和李、林一方私下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而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仍然是李宏波。

罗女士判断,恐怕事实上这栋楼是有房产证的,正是被李拿去抵押了贷款。“这完全是坑害业主”,罗女士怀疑李、林等人是故意设局、诈骗买主钱财。另外,查封日期显示为今日(1.16),据抵押日期仅2个多月,也让人费解。

卖家未作回应

多名业主提供了李宏波的手机号码给南都记者,但拨打之后,对方表示自己不是李宏波,并且也因为经常接到这些业主的电话困扰不已。对此罗女士表示,很多业主之前另外有生意接触过李宏波,这个号码正是李的无疑。

李宏波的委托人林晓驰也未接听南都记者电话。据罗女士出示的与林的短信记录,林曾表示,可以付给罗女士3000万,暗示罗女士“罢手”。罗女士则说,涉及签名假冒,“这个钱我不能赚”。

罗女士与对方委托人的短信记录

南都记者也致电了双方交易的见证机构——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但对方表示“不接受任何采访”。

街道办:

建议走法律途径

业主郝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为此罗女士等业主曾先后去街道办、派出所反映过情况。据警方消息,目前证据不足以判定为刑事诈骗,仍属经济纠纷范围。

坂田街道办方面则表示,1月13日曾对此进行调解,也请律师为罗女士分析情况、提出建议,作了相关法律援助。据律师分析,如情况属实,可以起诉对方。在法院立案后,即使对方回避调解,也仍可由法院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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