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国管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调至120万 可二次贷款

中国新闻网2015/01/05 09:2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继12月31日北京市管公积金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国管公积金也做出了公积金政策的调整。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高额度仍为80万元。另外,贷款额度也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新政自1月1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高额度仍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按照《关于加强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综合确定。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对于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

五、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