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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南山前海两宗地出让 "靓地块"起始价35.5亿

房天下2014/01/22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天下讯:2014年1月份,深圳土地供应潮,共有20宗地出让,本月全市共有20宗土地出让,其中包括1宗仓库用地,2宗商业用地,以及17宗工业用地。今天(1月23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一单元1街坊T201-0080宗地将出让,以招标的形式出让。

截止到今天,2014年深圳共举行了4场土拍,共推18宗地,其中9宗工业用地流拍。有业内表示:工业用地频现流拍,一方面是价格过高所致,1月已挂牌上市的8宗工业用地价格明显高于以往工业用地价格,另一方面,目前企业多通过政策性拿地,愿意去实拍拿地的企业并不多,也是导致多宗地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的原因之一。

对于即将出让的前海、南山地块,因准入门槛较高,有多名业内人士透露,或是半定向出让。其中,位于前海的T201-0080宗地拟引进国际金融机构,鼓励发展金融业。

T201-0080宗地位置

将于1月23日出让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一单元1街坊,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一单元1街坊,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以西,滨海岸线,建成后主要用于引进国际金融机构。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50分。对于投标资格,公告规定投标人须为具有国际金融地区、商业、酒店项目开发运营经验的企业。

2013年前海两批地块出让,每次都拍出一个“”。7月26日,以123.7亿人民币竞得前海出让的两地块,楼面地价均超2万/平方米,创下深圳“总价”;

8月16日,华润报价109亿元力压世茂摘下前海第三块土地——T201-0078宗地,并刷新深圳纪录,成为“新”,是深圳至今为止贵地块;

11月27日,前海第二批港企两地块拍卖。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16.3亿摘得前海T102—0245地块,该地块楼面地价为25469元/平,地面地价为385936元/平,溢价达63.3%,刷新此前前海首批土地出让的溢价记录。

前海此次出让的地块,将以招标的形式,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对于投标人的要求较高,是否能吸引更多企业前往,还是个未知数,但不可忽略的是前海变“钱海”的价值魅力。


前海T201-0080宗地基本情况

T201-0080宗地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一单元1街坊,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以西,滨海岸线,建成后主要用于引进国际金融机构。

T201-0080宗地用地面积51416.0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9725.11平方米,绿地面积5968.49平方米,道路面积5722.49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77000平方米,其中面积303310平方米;商业面积58000平方米;商务面积60000平方米;酒店面积50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处,总面积950平方米;附属公益工程配套设施面积4650平方米,附属市政工程配套设施面积90平方米。另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地下附属市政工程配套设施面积540平方米。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中标人在成交后应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经综合评标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当即时签收《中标通知书》,并区分下列不同情况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中标人为境内企业的,须在签收《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签订《出让合同》;中标人须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宗地土地使用权变更至该项目公司的手续。

2.中标人(含联合中标人中的一方)为境外企业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完成有关准入手续后,须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并自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及依法具备结汇支付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该全资子公司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中标人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准入手续的,应当自中标之日起1年内签订《出让合同》,未签订的,取消中标结果,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人或上述项目公司应在签订《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前,向市前海管理局披露项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图和股权结构图。

(三)签订《出让合同》时,中标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中标人应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境外企业以外币支付的,应完成外商房地产备案程序及其他有关外汇管理方面的手续后再申请结汇人民币以支付地价款。

(四)本次出让宗地在出让后可按规划要求申请分宗开发。分宗开发的,上述项目公司持有分宗后的土地。

(五)中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六)本次出让宗地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由市前海管理局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

(七)本次出让宗地建成后,楼物业的租售对象为符合产业导向和入区规定且注册地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出让宗地建成后,楼物业中的40%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其余楼物业可分割销售;商业用房限整栋或整层转让;酒店限整体转让。

市前海管理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产业需求情况,优先购买中标人拟转让的物业。

本次出让宗地的其他产权要求,具体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本次出让宗地鼓励发展金融业。中标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本宗地《产业发展协议书》。

(九)中标人须履行以下承诺事项:

1、中标人应承诺项目竣工验收后第二年年底前,入驻企业合并纳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统计核算的年度纳税额(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中标人为境内企业或单一中标人为境外企业的,应承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或者质押所持的持有本宗地的项目公司股份。

联合中标人的一方为境外企业的,联合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成立外商企业作为项目公司持有本宗地。主中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且主中标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或者质押所持的本宗地项目公司的股份。

(十)中标人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方可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另一宗商业用地是1月26日出让的T207-0049宗地,位于南山区滨海大道以北,深湾一路以东,即深圳湾总部基地范围内,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面积3.1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99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0.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35.5亿元。由于该宗地位置优越,被业界称为深圳“靓”地块之一。

1月下旬前海南山两宗地出让

T207-0049宗地位置

T207-0049宗地基本情况

1月下旬前海南山两宗地出让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的,成交后由竞得人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在成交后应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价的50%,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项目建成后,15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限自用,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准对外出售;16000平方米酒店限整体转让;1553.44平方米市政道路地上空间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道路地下空间产权归竞得人;宗地其他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五)本次出让宗地位于轨道安全保护控制范围内,且涉及9号线、11号线相关轨道交通设施建设,竞得人在设计方案报批及开工建设前,均应征得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室同意意见。

(六)竞得人应当与市金融产业发展服务部门签署《深圳市金融产业用地发展(项目)协议书》。

(七)本次出让宗地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政府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总部注册地在深圳的证券公司,可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联合竞买的,申请联合竞买的其他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总部注册地在深圳的金融类企业;

2、与主竞买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双方出资比例、产权分割、项目建设职责、承诺事项等内容。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4年1月26日9时30分前(工作日),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6日10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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