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穗六条"出台:缴社保提至三年 二手房首付7成

房天下2013/11/19 07:2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天下快讯:广州房地产调控“穗六条”出炉,暂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 手住房),并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至7成。

“穗六条”或掀“退房潮”网友各怀心事

据了解,“穗六条”中要求“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证明”的执行时间是即日(2013年11月18日)起,使得之前已经下定但是还没有办好手续的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不能补办证明,只能办理退房。另一方面,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70%,也会使得部分尚未缴纳首付的购房者不得不“退房”,双重夹击之下,广州楼市成交量短期内会下降。

“穗六条”的出台,佛山业内人士表示“意料之中,之前北京、上海、深圳相继推出了限购升级版‘深八条’、‘京七条’、‘沪七条’,广州作为一线城市,跟进的可能性较大”。而对于“穗六条”对佛山楼市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需要静观其变,对佛山的利好主要还是在近期比较热门的广佛交界板块。

广佛同城,受房价差距较大影响,广州购房者前往佛山购房的情况在广佛交界板块楼盘时有发生,使得佛山桂城、大沥、里水、甚至陈村、北滘等镇街楼盘出现“抢房大战”,其中以桂城和大沥板块为明显。9月28日,中海锦城、保利公馆同时推二期新品,出现“日光盘”现象,三四百套房源几近。10月25日,南海万达广场推住宅产品,日去货率达90%。11月10日,三山新城的保利•西雅图开盘,即创下“时光”纪录。据代理行的周报显示,这些楼盘的热销,与广州客涌入佛山买房有着密切关系。

“穗六条”出台以后,佛山网友QQ群上热闹,网友A表示“现在佛山一年,广州三年,摆明的佛山受益”。网友B表示“房地产长效调控趋势已经明显,房产税必然征收”。网友C则大喊“佛山手下留情啊,我的社保才一年多,希望不要影响到我”,也有网友D表示忐忑“不知道佛山政策会不会跟进,要是像广州,好不容易搞了快一年社保了,现在又回到解放前了”。

对于佛山是否会跟进升级“限购令”,网友各有各的看法“我觉得佛山很有可能两年”、“佛山也可能跟风要求满三年,毕竟房价已经矮了一截了,再不平等估计广州人都来佛山买房了”。一位租房网友说“如果佛山跟进,没资格买房的人多了,房租又要涨了,生活不容易啊”。


 

穗府办〔2013〕4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厅转发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3〕14号)实施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控制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中低价位商品住房项目预售款的监控和划拨使用管理,确保房地产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已批准建设的低密度商品住房项目须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销售。

二、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2013年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比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增加20%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4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2013年计划供应量。

三、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应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五、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根据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六、穗府办〔2013〕14号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意见为准,除此以外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厅

2013年11月15日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