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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手!住建部门细化租赁规范,二房东也需备案!

深圳房小好03/11 10:38 北京市

深圳近期发布了一项新的通知,对当前租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包括二房东备案、租赁企业备案、虚假租赁房源信息、转租行为以及房东随意克扣租金、乱收水电费等问题。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租赁市场的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市场能公平、透明、有序的发展,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

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或者受托经营方式开展业务的企业、机构,以及转租住房数量达到十套(间)及以上的自然人,都需要依法办理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同时,房屋租赁企业和按照规定办理商事登记的自然人发布的房源信息,需要明确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

对于租金与押金,通知要求房屋租赁企业(含办理商事登记的自然人)应按规定与银行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押金。对于超过三个月的租金或超过一个月的押金,银行将进行监管。此外,通知还规定了最小出租单位,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也禁止将原始设计的房间再次分割改造为“房中房”对外出租。

深圳这次出台的新规,无疑对当前的租赁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规范,特别是对于二房东的备案要求和租赁企业的备案要求,这都是对市场规范的一次重要的提升。同时,对于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也是对租赁市场的一次深度清理,保障了租客的权益。

对于租金和押金的监管,这也是对租赁市场的一次积极的引导。过去,一些不规范的租赁行为,如克扣租金、乱收水电费等,给租客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而这次新规的出台,无疑是对这些行为的一次严厉的打击。

总的来说,深圳这次的新规,对租赁市场的规范化、透明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希望未来,我们的租赁市场能够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政策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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