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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与儿子三个家庭的争夺房产大战

深圳颜宇丹律师2018/10/0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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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深圳的房价那么高,能拥有一套房,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标。但是,在宝安石岩有这么一家人,虽然有一栋三层的楼房,但是一家三口为了争夺房产闹得不可开交,父子反目甚至告到了法院。这是怎么回事呢?

杨女士今年六十岁了,是石岩塘头村的本地村民。2002年,杨女士因为感情纠纷,和前夫池先生结束了17年的婚姻。杨女士说,自己名下有一套三层的楼房,是当年由村委拆迁补偿分到的房子。离婚后,杨女士带着儿子居住在二楼和三楼,而池先生则居住在一楼。

三年前,儿子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于是便提出把一楼当成婚房。这个提议得到了父亲池先生的支持。后来,池先生便搬了出来,一楼也就成为了儿子的婚房,一直居住到现在。本来一家三口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着。然而,没想到的是,在两年前杨女士突然听闻前夫已经再婚,并且第二任妻子已经怀孕了。

据悉,池先生再婚后,便一直想把一楼给要回来。但是,杨女士认为这栋楼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分到的,以后是要留给儿子的,现在前夫再婚又生了一个小孩,等于多了一个继承人出来争家产,杨女士是坚决不同意把一楼还给丈夫。2017年,池先生一纸诉状把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一楼的使用权,否则要儿子补偿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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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以为,这栋楼是以自己的名义从村委分到的,没有前夫的份,这个官司肯定会打赢。然而,一审,儿子落败,杨女士气不过,又让儿子上诉,2018年5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判定一楼的产权归池先生所有。这下杨女士傻了眼,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早在2003年,前夫池先生就偷偷拿着一份产权协议书到国土部门办理了房产证。杨女士表示,她对这份产权协议书完全不知情,她认为这份产权协议书是前夫伪造的。

那关于这份协议书,前夫池先生又有怎样的说法呢?记者联系上了池先生了解情况。池先生表示,他完全赞同法院的两审判决,这栋楼的一楼就是他本人的,当初只是暂时借给儿子当婚房,没想到儿子就赖着不走了,无奈之下,他才把儿子告到了法院。池先生表示,二审判决下来之后,以为儿子会主动归还,没想到儿子却依然不肯搬走,于是他只好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还在等法院的工作人员过来强制执行。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法观天下》节目法援律师颜宇丹表示,就目前证据而言,作为生效判决的当事人,池先生的儿子应当履行判决义务。法援律师颜宇丹认为,在这个判决被撤销之前,如果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话 ,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手段要求被执行人腾房,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手段 ,甚至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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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意味着一楼的产权归属就属于池先生了呢?法援律师颜宇丹表示,从目前判决结果来看,一楼的产权的确属于池先生,如果杨女士要主张当年那份产权协议书无效,还得拿出更有力的证据,然后再另行提起诉讼。

目前杨女士打算起诉前夫主张当年的那份产权协议书无效。

颜宇丹律师:因为这一个诉讼是池先生作为原告起诉儿子返还原物的纠纷,如果杨女士不认可一楼产权归属于前夫的话,必须要通过法律程序撤销一楼的权属证明,在没有撤销之前,法院根据现有权属证明判决池先生是房屋权利人,他有权要求儿子返还原物。如果另案起诉把一楼权属证明撤销掉以后,儿子有权以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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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开这一家人的心结,还得请双方当事人都出面,《法观天下》记者在继续了解情况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新的情况。

杨女士:那个房子我是权利人,我儿子不住,我住。我还要去起诉撤销那个协议书。

上个月法院二审的判决出来了,维持一审的判决,判定一楼的产权归池先生所有。然而杨女士母子认为迟先生伪造了产权协议书才拿到一楼的产权,因此母子坚决不肯腾房,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多番协调之后,池先生带着妻女来到塘头新村打算和杨女士母子进行协商,可是双方一见面就爆发了激烈争吵。

争吵声引来了许多邻居围观,在记者和节目法援律师颜宇丹的协调之下,双方暂时被分开,杨女士回到屋里迅速关上了大门,拒绝池先生踏入房门一步。面对这一情况,池先生称,目前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自己才是房屋一楼的权利人,法院二审的判决也是判定一楼产权属于池先生,今天他无论如何也要夺回自己的房子。

据了解,迟先生目前已经重组了家庭,并育有一个八个月大的女儿,这次他打算一家人都住回来,无奈杨女士母子并不服从法院的审判,结果一直占用一楼。

而针对杨女士所说,陈先生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提供了伪造文件的说法,池先生称所有的文件当时都经过法院审核,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伪造情况。

颜宇丹律师:据前妻杨女士反映,办理房产证时你们双方已经离婚了,并且池先生您已经不是本村村民了,您是否在办理房产证中有一些不规范的情况,提交的材料有一些是伪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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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先生:没有,没有。这纯粹是杨某某(前妻)胡说八道,颠倒黑白的胡言乱语。

记者了解到,这栋房屋是拆迁后当地村委按照相关规定分配给村民,由于拆迁之后,池先生已经将户口迁出塘头新村。杨女士称,陈先生此前就有表示想把一楼当做婚房给儿子使用,而且想到房子最后还会归儿子所有,因此并没有强制要求池先生将一层过户。可是没想到前夫池先生不仅组建了新的家庭,还要求杨女士和儿子返还一楼。目前杨女士在儿子腾房后重新搬入一楼,面对这一情况,迟先生表示自己会再走法律程序拿回房屋。

 双方各执一词,事情陷入了僵局。《法观天下》法援律师颜宇丹建议,目前法院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了,而且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建议双方尊重法院的判决,协商好腾房事宜,而关于是否伪造办理房产证材料的纠纷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颜宇丹律师:鉴于杨女士不是这个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所以如果池先生要求前妻返还房屋,需要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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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之中,迟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在等法院的工作人员上门执法。

颜宇丹律师:目前两审支持了您要求儿子返还原物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如果对方还拒不腾房的话,您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段,由司法机关来负责腾房,但是能否达到腾房的最终效果,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形。

(记者:古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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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丹柱法律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颜宇丹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丹柱法律团队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师面试考官、广东省颜氏宗亲会副会长、深圳市总工会专家讲师团讲师、深圳“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深圳电视台常驻嘉宾律师、深圳广播电台特邀嘉宾、中国法制出版社特约作者、《深圳律师》杂志特邀撰稿人、观点地产新媒体专栏作者。著《婚房保卫战》等书。

刘京柱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第二党支部书记。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法律硕士,律簇法律讲坛特邀讲师。自1993年6月起先后在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法官20余年,获个人三等功二次,曾担任民事审判指导小组组长,2015年6月自法院辞职,辞职前为国家一级法官,主审和参审各类案件5000余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房地产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和传统民商事纠纷领域颇有专长,在和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2015年10月加盟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在多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讲课,受到普遍的欢迎。

曾俊欣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曾处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执行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擅长处理房地产、民间借贷纠纷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精通潮汕话。秉持“专业专注”的原则,以对客户负责、认真办案的理念,获得了客户的普遍好评。

 李瑶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曾在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职法务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任职法务主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股权结构设计、股权融资、风险控制、公司合规事务及管理、公司治理等法律事务。 

 陈奇俊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房地产、继承、劳动等民事纠纷和各类常见刑事案件,精通粤语、潮汕话和客家话,拥有三星集团等巨型外企的管理工作背景。工作严谨、高效,崇信细节成就专业,专业助力成功。

吴泽人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学士。擅长处理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股权纠纷案件以及刑事辩护。坚持以“专业、细致、负责”的精神服务客户,尽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楚平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曾在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实习,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本着“务实、勤恳”的原则,协助团队更好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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