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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办法出台,不超过市场评估价70%!

深圳壹地产2018/01/11 19:42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办法出台,不超过市场评估价70%

记者10日从2018年期《市政府公报》获悉,为合理制定安居型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实施细则》。

细则适用于安居型商品房(毛坯)销售价格、基准销售价格和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的确定。

根据《细则》,安居型商品房(毛坯)销售价格是在评估确定的毛坯房基准销售价格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调整得出的价格,

超过其市场评估价70%的,以市场评估价的70%为销售价格。

市场评估价是指假设该项目作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时,按照估价技术规范评估所得出的市场价格。

深圳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今年执行新的保障措施,直接减租金,停止发补贴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要求,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不得用于向政府投资运营的公租房承租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市住建局、市财委、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通知称,停止适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中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领取租金补贴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停止适用相关条款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一律采取直接减免租金的方式予以保障,不再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

通知称,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租金减免标准按家庭人口计算,人均可享受租金减免面积为15平方米,但每个家庭租金减免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未超过规定标准的,按实际承租面积乘以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缴纳租金;

超过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超出面积乘以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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