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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8户竞租丽水新城712套公租房

沈阳晚报2014/03/20 07:1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今天下午,丽水新城(一期)第二批公租房将进行现场摇号配租。本次配租房源共计712套,其中41平方米左右的单室424套;72平方米左右的双室288套。

一问租金为多少?

基础租金单室300元,双室400元

单室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00元,双室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400元。租金调整系数按楼层与朝向调整相结合确定。每栋楼均以七层为基准层,执行基础租金标准;基准层以下的楼层,每层租金递减10元;基准层以上的楼层,各层租金均增加10元;顶层租金比基准层租金减少20元;南、东南、西南朝向住房租金均不增减;东北、西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10元;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30元。

二问 配租啥原则?

首批漏报的申请家庭,可参加两次摇号

本次公租房配租对象的范围是: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地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中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申请家庭(含申请实物房和申请租赁社会房源保障家庭),合计10998户,其中保障人口1-2人的9393户,3人以上的1605户。含批配租漏报的申请家庭114户,其中保障人口1-2人的78户,3人以上的36户。

为公平起见,对2013年8月丽水新城(一期)批房源配租时个别区、街道、社区因各种原因漏报的申请家庭,现按照当时配租的比例(根据参与人数和房源数量),单室比例20%,双室比例56%,拿出16号楼的单室房源16套、双室房源20套,先行进行一次摇号配租。未配租成功的人员再继续参加本次其他房源的摇号配租。

三问 咋能保公平?

邀请有关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本次配租特别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局、市房产局等单位及新闻媒体记者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参加电脑派位的申请家庭,如虚报、瞒报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配租现场实行“一对一”的配租原则,即通过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与相应房源的具体房间号,直接将每个申请家庭配租到具体的房间号。

四问 还有啥规定?

放弃配租名额,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派位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无房申请家庭,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保障人口3人以上的配租双室。现场将根据房源具体情况,按照分组顺序,将楼号、房间号予以公示。

每一组申请家庭名单公布无异议后,将录入电脑中的该组所有申请家庭的初始自然排序通过电脑次随机打乱。第二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产生配租名单,即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将组单室申请家庭(漏报)配租顺序号前16号与配租户型组单室(漏报)16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将第二组双室申请家庭(漏报)配租顺序号前20号与配租户型第二组双室(漏报)20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将第三组单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408号与配租户型第三组单室408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将第四组双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268号与配租户型第四组双室268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

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本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电脑派位产生的配租成功家庭名单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上予以公示。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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