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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换有哪些注意事项?印花税征税对象有哪些?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3/02/04 10:31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编者按:买房子是大多数购房者的毕生心血所在,而房屋交换也是购房者为改善生活条件而进行的活动。房屋交换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印花税又是如何定义的?

房屋交换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房屋交换的一般概念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在双方之间或多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交换或多角交换,相互交换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其行为的主体有公民、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机关。交换的标的性质有公房(包括直管房和自管房)、私房,标的种类有住宅、店面及办公用房等。交换行为的内容是:(1)房屋使用权交换。经房屋所有人协商,通过变更租赁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交换房屋使用权。但交换使用权的房屋,其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房屋使用权交换不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范畴,不征收契税。(2)房屋所有权交换。包括房屋的使用权、空闲房屋的分配权和房屋的处分权,交换双方都是房屋所有人,应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印花税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纳税凭证

印花税税票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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