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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动作频出 石家庄上半年楼市政策盘点

房天下2014/07/07 09:51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编者按:180天,不短亦不长。转眼,2014年已然过半。虽然,2014年上半年楼市没有出现成交低谷的“冰河期”,也没有寻觅到疯狂买卖的成交行情。定向调控之下楼市虽然表面平静,却也可能隐藏着另一番狂欢。纵观石家庄楼市,整个房地产市场在这半年里也在平稳中前行。

时至年中,房天下特别启动《2014年上半年石家庄楼市白皮书政策篇》,笔者将与诸位一起去盘点2014年上半年楼市政策,希望通过对繁杂政策要点的提炼,能够理清政策影响下楼市的来龙去脉!

一、多政策利好石家庄下半年楼市

“稳步前进”是2014年上半年度石家庄楼市最显著的特点。今年虽有众多唱空楼市的传言,但石家庄楼市依然保持着稳步前行的步伐。5月份石家庄楼市稍显不振,但在诸多政策的影响下,石家庄楼市在六月呈现出回暖的态势,这也让开发商与购房者对下年年楼市走向充满期待。

(一) 京津冀一体化

1、 京津冀一体化来了 石家庄打造首都经济圈副中心

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北京市长王安顺谈起京津冀一体化时表示,将把破除行政壁垒,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实现规划同图,在一张图上共同规划京津冀的发展。

也在这一天,北京市规划委主任黄艳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将调整和修改执行已有十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在京津冀区域内建成具有城市竞争力的“城市群”。例如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之外,石家庄、保定、唐山等体量已经比较大的城市为第二级,再往下节点城市的城市功能要互补,规模不一样但功能要相当。

2、 河北新型城镇化意见公布 石家庄建经济副中心对接京津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以建设京津冀城市群为载体,充分发挥保定和廊坊首都功能疏解及生态建设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唐山在京津冀区域中的两翼辐射带动功能,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及新兴中心城市多点支撑作用。强化石家庄省会职能,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布局结构,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不断晋升在省会城市的位次,增强对冀中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3、京津冀一体化规划完成最后一轮修改 6月底或出台

据了解,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规划整体方案已初步形成,根据各方意见,国家发改委近日刚刚对该方案进行了为期10天的封闭式修改,这也将是此次规划方案的最后一轮修改,该规划预计将在6月底正式出台。

6月17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卫生部门就“共同建立区域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作机制”签署协议,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在药械、设备、技术等方面,三方将相互支援,资源共享。

(二) 楼市整顿

1、石家庄再掀楼市整顿风暴 百日会战严查违规销售

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百日会战活动。此次活动坚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教育处罚、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防止反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此次活动为期100天,从4月21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

2、河北省将集中清查小产权房 为期4个月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联动,集中查处整改,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要通过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小产权房登记台账和违法违规项目档案,集中查处整改,此次集中清查整改为期4个月。按照分工,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涉嫌违规建售的小产权房项目,协助调查核实,制定处理方案;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对违法项目占用土地性质、权属、土地利用规划、地类等进行审查,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制止和查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违法项目的城乡建设规划情况;建设部门重点审查违法项目工程建设情况;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查房屋销售情况。

3、河北在建小产权房"分类处理"起步 不再"一刀切"

河北确定了部分本集体组织村民使用在建小产权房不在清理范围内等规定表明,部分地方政府逐步开始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分类管理,不再“一刀切”处理,更符合民众的需求,将清理小产权房对当地村民的影响降到。

4、住房局再公布六个存购房风险项目

经过近期集中检查,有六个项目存在购房风险,分别为:“天玺名著”项目,位于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东南角;“金筑香水岸”项目,位于新华区杜北大街8号;“尚河明珠”项目,位于新华区友谊大街与太保路交口东行1000米路北;“泊郡”项目,位于裕华区建华大街与南二环交口南行100米路西;“亚龙湾”项目,位于长安区建华北大街与丰收路交口东行300米路南;“香江岸”项目,位于高新区天山大街与学苑路交口南行300米路东。

(三) 土地政策

1、石家庄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结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继续坚持“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的目标不动摇,统筹兼顾,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根据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2、河北三项违法用地"免责"政策停止 禁止私占农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议,提出停止执行符合“一户一宅”等要求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政策;停止执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政策;停止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政策。也就是停止三项“免责”政策,此三类违法将计入违法比例。

(四) 保障方面

1、河北推进保障房并轨运行 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

推进保障房并轨运行。将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合并为保障房,统一规划建设,优化审核程序。实施“租补分离、梯度保障”制度,在规定的保障面积内,对不同困难程度的承租人按相应的梯度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将“暗补”变为“明补”。

拓展保障范围。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同时,降低申请门槛,取消户籍限制和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年限等限制条件。

2、《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明确三类棚户区改造范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对三类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进行了明确,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按照《意见》提出的改造计划,石市C级以上危房、简易住房、基础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区,将全部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含有D级危房的棚户区优先实施改造。2013年-2017年五年间改造各类棚户区6.3万户以上。

3、2014年石家庄城中村老旧小区将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

在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方面,抓紧对全省棚户区进行补充调查,将城中村和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旧住宅小区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支持范围。今年,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20万套、竣工2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开工141万套;争取完成投资650亿元以上,其中棚户区改造投资390亿元。

(五)城建规划

1、石家庄设立中心城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 19家企业搬迁

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设立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基本补偿、政策资金、搬迁奖励及贴息扶持。据悉,列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的中心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有19家,2017年年底前,限期全部搬出中心城区或转型,凡未能按计划完成搬迁的,将依法实施关闭。《意见》提出,省会将设立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来源为搬迁企业土地出让净及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本补偿、政策资金、搬迁奖励及贴息扶持。

2、长安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规划:75个项目腾地6000亩

从今年起到2020年,石市将对长安区城区的老工业区进行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共75个,其中企业搬迁改造项目28个。并提出到2017年底,完成企业搬迁项目26个,重点搬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日前,石家庄市政府通过《长安区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4-2020)》,方案指出,石市将通过7年的努力,按照“四大功能板块”布局,积极发展高端服务业,开展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完善城市功能,使老工业区成为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滹沱南岸的“东方明珠”。

(六) 其他类

1、石家庄初中择校生取消分配生资格

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方案》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和高中班额,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

2、义务教育阶段三种情况可调剂入学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依规调剂安排入学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3种:1.不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且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一致”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2.对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3.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3、石家庄单独二胎政策落地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同志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广受关注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在我省落地。该政策于5月30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二、2014年上半年定向调控不断深入 四大方向深度解读

2014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不是很好。在宏观经济环境整体偏弱的背景下,中央调控逐步将重心由短期调控转移至住房制度建设这一长期命题上来。3月初,中央提出“分类调控”大思路;之后,地方政府频频微调政策以救市,“限购松绑”成为热门话题;5月底,央行“喊话”力挺首套房贷款需求,贷款政策被称定向宽松;6月上旬,央行宣布定向降准,业内预期或将波及房地产市场……

(一)税费方向

1、河北等18省不动产登记全面铺开

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国省级层面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推进并与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结合。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在各省区市陆续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后,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省级层面全面铺开,并向地市县层面有序试点推进。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地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地在国土资源厅(局)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相关职责整合基本到位。

2、人大:将推进房地产税等立法

人大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包括社会上关注较多的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 这是人大首度对外公开回应有关税收法定的问题。这一观点也印证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对外披露的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路,即改革总体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3、住建部:除北上广深 其他城市限购自行调节

除北上广深之外,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可以自行调节,尤其是库存过大的地方。这意味着除四大一线城市之外的30多个限购城市,有可能全面松绑限购政策。

2010年4月,为应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房价上涨过快城市限制家庭购房套数,被业内称为“限购令”。粗略统计,有40多个城市执行着不同程度的限购政策。后续市场情况表明,限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成交量,并进而抑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

(二)货币方向

1、央行发声力挺首套房贷 差别化房贷政策不变

央行日前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要求商业银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同时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财务可持续、风险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2、央行6月16日起定向降准 河北多数银行受惠

从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使银行的资金压力陡然减轻。根据央行规定,此次降准的条件是“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比如上年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或者,上年新增小微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

(三)保障方向

1、住建部:京沪深等6城市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2、住建部要求确保2014年新开工保障房700万套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就切实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下发通知明确,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同时,要求各地加大省级补助支持力度;建立省级巡查机制,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尽早开工建设,提高建成比例,尽快投入使用,确保完成年度开工和建成任务。

3、北上广汉7月1日起试点两年以房养老

“保险公司试点‘以房养老’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6月23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允许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四)城建方向

1、《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


 

三、2014年上半年楼市政策一览

1月楼市政策

1月政策 

2-3月楼市政策

2-3月

4-5月楼市政策

4-5月

5月

6月楼市政策

6月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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