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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依规控制棚改成本 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

中证网2018/07/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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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

对近期楼市热议的棚改货币化话题,住建部正式作出回应。

7月12日,住建部召开吹风会,发布了今年上半年棚户区改造进程和下半年相关工作安排。

记者在现场获悉,今年1月至6月,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还将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在关注的棚改货币化政策走向问题上,住建部指出,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目前开工率62.5%

棚户区改造十年,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多重作用。

7月12日,住建部公布了的棚改数据:2008-2017年,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2017年,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累计开工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

截至2017年底,累计开工改造林区棚户区166万套、垦区危房238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305万套。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已启动新的棚改三年攻坚计划,预计今年开工580万套。1-6月,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2.5%。

住建部方面表示,棚改的持续推进,起到了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带动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等五方面积极作用。

不过,住建部方面也指出,各地对棚户区范围和标准的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部分问题,比如部分地方将棚改范围扩大到一般建制镇、有的地方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范围。

对此,住建部方面提出,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具体来看,一是切实抓好棚改项目建设。住建部提出,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二是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要求各地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三是,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四是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并不是要取消货币化安置

住建部方面表示,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被认为既能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也能避免重复建设。

但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一些市场上的声音认为,这些城市过高的货币化安置比例,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房价的上涨。

对此,住建部方面表示,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应即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据了解,2017年11月,住建部会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就已经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这份文件对棚改项目提出了多方面要求,具体包括:禁止将棚改专项贷款用于棚改以外的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将棚改专项贷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城边村、城郊村改造;严格核定棚户区改造片区内非住宅类建筑内容;严格控制户均改造面积、套均改造成本;因地制宜确定棚改安置方式;提高棚改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和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

实际上,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住建部此次提到的督促各地因地制宜搞货币化安置,实际上并不是要取消货币化安置,而是更加强调因地制宜。

上半年棚改开工363万套将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棚户区改造进程。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6月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还将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并未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为此,必须督促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针对棚户区改造,住建部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

住建部: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吹风会时指出,截至6月底,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已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未来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棚改落地方式,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将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则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上述负责人表示,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住得放心、舒心。

但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棚改要依法依规控制成本。具体来看,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而对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上述负责人表示,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事实上,棚改货币化安置调整工作早已开始。前述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不多的情况下,没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偏高。因此,住建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其中,2017年8月,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国开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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