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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两权分离后 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莫顿地产2015/03/13 10:1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官方的解释说: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而对于这样的说法,并不能安抚众多业主的心。显而易见,大家花几十上百万买了一堆水泥钢筋和砖在土地上垒起来的建筑,土地则是不动产的基础。70年后,作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期到了,到时候怎么办?是会有偿使用房屋下面的土地呢还是免费续期呢?如果相关部门以“公共利益”为由要收回土地,那么上面的房屋是不是变成一堆建筑垃圾?如果同意续期使用,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该缴多少呢?如果按现场土地出让金的市场价,那么绝大多数老百姓可能无法缴得起。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绝大多数现有的土地价格更应该上涨。

不动产统一登记三月一日实施,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住宅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栏目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更好地保护你的不动产权,也使交易更透明,”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优势。由于是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因此证书内页"使用期限"这一项的出现就显得欠妥当,因为针对房屋的所有权性质是的,出现"使用期限"的选项则意味着所有权性质暗藏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而大可能的推责则是,未来十几后,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而根据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70年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取。换句话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但是,这个依旧没有解释,70年后,房屋下的土地使用问题。我国实施的土地国有制度,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上面的建筑也许就变为了一堆废物,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下一步也应该明确土地使用的续期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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