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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云
青岛早报2017/07/08 08:3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买房加群,省钱不踩坑,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今年4月初,购房者邹女士在青岛阳光尚城4期定了一套房,签订定购协议书后又交了房屋维修基金,一直拖到6月底才开始签预售合同,但在签合同时开发商要涨价,接到邹女士的投诉后,记者赶到销售中心。
在现场一名置业顾问指着邹女士定购协议书中一项条款说,条款中已经提前约定,所以开发商没有责任。该条款为:“上述房屋建筑面积和价格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预/销售合同为准”。有了这一内容,看似开发商已经提前声明,可以随时调价,但在法律上也允许这样做吗?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给出专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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