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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3/05/21 15:3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当前,二手房在整个房产交易市场中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大,有部分消费者选择通过中介购买\出售二手房,资质好的中介不仅能提供充足的房源信息及良好的服务,还能为客户代办复杂的各种手续,节约宝贵的时间。但是,中介市场良莠不齐,一些“居心不良”的中介商想尽各种方法欺骗买卖双方,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那么消费者在通过中介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提防什么样的陷阱,从而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呢?

1,查明真实情况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等等。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对于中介公司,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留心付款方式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

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首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

3,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4,别让户口困扰你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6,“先小人,后君子”

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却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7,如何支付

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

有关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8,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出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如对方的交易事项是由委托人完成的,要保留委托书和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文件。《合同法》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留相关的证据就可以有力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提醒的是,房屋归谁所有,以房产机关的登记为准。卖家的房产证在自己手里并不等于卖家失去了对房产的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挂失重新补办。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可通过相应的资金监管机构(如网上房地产资金监管、部分银行的资金监管等)来约束房产交易,确保交易过程中资金、产权交割得到有效保证。


近段时间以来,受到楼市新政的影响,各地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出现环比下降,但是房价却没有随之下滑。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70大中城市仍有67个城市房价出现上涨。那么,这种“量跌价涨”的状态将持续多久?对此,业内多认为5、6月份楼市还将经历一个较为平稳的过渡期,同时,也不排除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或房价上涨的可能。

4月份多数城市再现房价上涨

楼市新政执行以来,各地房地产市场的“高烧”现象明显回落,但是房价却未随之迅速回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房价格出现上涨的城市达到67个,仅比3月份减少一个。其中,一线城市房价涨幅明显,北京新房房价也连续数月上涨。

另外,房价涨幅居前的依然是一线城市,其中,涨幅的是广州,为2.1%。上海涨幅为2%,北京和深圳涨幅均为1.8%。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认为,上涨城市数量基本稳定,并开始出现回落趋势。新建商品住宅上涨城市中,除北京外的一线城市都有明显回落。总体来看,预计随着新政深入,涨价城市数量还会有一定程度减少。

对此,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各地房价都处于上升的趋势。他认为,某些城市的参比数据并不全面,“如果是全面的数据就是一直在上升,只是上升的幅度在减缓。”

新政执行近2个月以来,目前市场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对此,王珏林认为,新政以前是集中消费,现在是集中观望状态。现在二手房成交量下降比较多,整个市场比较平淡。房价方面,“现在不是下降或者上升,而是‘有价淡市’,即房价在上升,市场表现平淡。

受新政影响楼市成交量下降明显

据北京市住建委及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5月上半月新建商品住宅网签量为2560套,扣除保障房后仅2042套,比4月同期下降6.2%。自新政落地以后,近一个半月,纯商品住宅总成交量为7295套,同比下降17.4%。

另据《新闻晨报》近日报道,进入5月以来,上海二手房市场基本延续了4月的市场行情,买卖双方的观望情绪越发浓厚,成交也颇为乏力。

成交量的下跌还表现在房贷市场成交量的下滑。根据“伟嘉安捷”专业贷款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国五条”新政的落地实施,使得京城房贷交易市场迅速降温,尤以二手房为主的网签量更是一路暴跌,受此影响,四月份北京房贷市场交易量下降40%。

为此,“伟嘉安捷”认为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二手房个税增长、以及抵押贷款审批从严等方面影响了四月份房贷市场交易量的下降。

然而,成交量下降的同时房价却没有下滑,张旭认为,“国五条”细则落地执行了较为严格的预售“限价”政策,但在需求较为旺盛的市场环境下,开发商为了保证利润和资金回笼有可能提高实际成交价格。

业内称后市将表现平稳但不排除波动的可能

北京、广州等地的限价政策能否有效控制房价呢?近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房价在一定范围内会还有上涨可能,因为随着城镇化发展,还有一定需求。

“我们未来还需要将近七八十亿平方米的城市住房,需求依然很大,由此来看,我认为房地产业大发展和城镇化大趋势不可改变,按照这样的市场规律来预测,打压房价不是长效机制,它是短期的。”王玉凯说。

预计未来两个月里,楼市尤其是房价会表现为怎么样的走势?张旭认为,从房价上涨、持平、下降的城市数量及其价格变动情况看,重点城市价格上涨局面稍有缓和,预计到5、6月份期间,还有经历一个较为平稳的过渡期。

王珏林表示,“按正常说,5、6月份不会形成大的成交高潮。”因为前段时间已经出现了集中消费,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暂时的平淡后,不能排除市场的变化,要看是否有影响市场的新内容或新的东西出来。”王珏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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