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9005㎡!莆田玉湖片区再出让建设用地,将这样规划...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2021/12/02 20:4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官方发布了关于荔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告,地块名称:玉湖分区350304-09-C-27号地块地块位置:位于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C-27)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康平路,西至荔城中医院规划用地,南至康平路,北至张镇路,土地面积(㎡):约9005平方米(注: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规划用途: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年):50年
莆荔土计划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玉湖分区350304-09-C-27号地块
地块位置:位于玉湖分区单元(350304-09-C-27)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康平路,西至荔城中医院规划用地,南至康平路,北至张镇路
土地面积(㎡):约9005平方米(注: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规划用途: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年):50年
备注:1、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规划条件按照荔自然资审〔2021〕10号文件执行。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1年11月26日起,到2021年12月26日16:30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前提出,意向用地者提交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道路畅通等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地址:莆田市凤凰山广场北侧
单位: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电话:0594-2281926
联系人:陈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盖章);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接受申请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按规定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接受申请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按规定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1、具体供地事宜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2、意向业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建设。一年内未能完成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予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