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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公示:万新小镇开发地块建筑限高申请从80米调整到100米

诚成一哥2019/11/09 09:3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公示说明

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来函,申请将新城区A2-04-01a地块建筑限高80米调整为100米,并出具规划条件。该地块位于新城区观泉路以西、兴贤东路以北。依据《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纲要),地块为居住用地;根据《上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地块为建设用地。我局按照规划调整程序和要求,组织对地块控规调整进行了规划论证,经局规划编制项目业务审查会审查通过,拟对该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规划指标为:

A2-04-01a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用地面积为32578.1平方米,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为100米,其他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按2017年第四次市城规委会会议纪要要求,确定该地块容积率为2.7,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配建物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2‰,且不小于120㎡。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纯住宅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商业与住宅混合项目按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纯商业项目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111室)或市规划信息中心(安源区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附图: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规划公示:万新小镇开发地块建筑限高申请从80米调整到100米

规划公示:万新小镇开发地块建筑限高申请从80米调整到100米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2月8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230003    6661892

规划公示:万新小镇开发地块建筑限高申请从80米调整到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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