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增加(附住房公积金7种用途)
房天下二手房2015/03/2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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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城市每年3月底、省(区)每年四月底、每年五月底,必须通过媒体对外公布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等重要事项,这是住建部首次做出明确的硬性要求。
此外,住建部要求各地更多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措施,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1.1亿人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截至2015年1月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2900万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万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9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指出,住房公积金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正是有了住房公积金,才使4700万职工喜迁新居,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工作力度,发掘住房公积金的巨大潜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住建部酝酿降低公积金门槛增加贷款额度
陈政高强调,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希望各地更多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措施,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每年3至5月将对公积金信息定期披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城市每年3月底、省(区)每年4月底、每年5月底,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对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它重要事项进行定期披露。
住房公积金的7种用途,你都知道吗?
用法一: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用法三:租房
①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①未使用住房公积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⑧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