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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严控"以人查房" 呼和浩特限制"他人查房"

内蒙古晨报2013/02/21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国家建设部于2007年1月1日起出台并实行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但近期受“房叔”、“房婶”事件的影响,国内多地开始重新订立新规,严控“以人查房”。昨日上午,记者在呼市房产局产权业务大厅采访了解到,呼市限制“他人查房”。

2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呼市房产局产权业务大厅采访时,未发现有“以人查房”的。

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个人房源信息查询的,均需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确定无疑义才能给予办理查询业务。

对此,呼市房产局产权处李永刚主任表示,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按照建设部对房屋产权产籍权属查询相关规定,呼市地区一直实行实名制查询的办法,严格限制“他人查房”。

李主任介绍,凡是需要查询房屋权属信息的人员,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房产产权管理部门,经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审核无疑义后方可进行查询业务。同时,允许公检法部门查询个人房屋权属信息,杜绝他人查询房屋权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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